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公司不仅可以发行股票,同时也是能够发行债券的,但不管是发行股票还是债券,此时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具有发行资格也就不能进行相应的活动。那其中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
  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同时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发行债券的公司能够有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因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发行时所确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这是发行公司债券的一项重要条件,目的在于正确、有效地使用筹集到的资金,保持和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发行公司债券后,能保持发债条件并获得投资者信任的,可以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这对公司的筹集资金是有益的。如果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未能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并有不利于债权人行为的,则其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要受到限制。因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二、公司发行债券应公告哪些文件
  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依法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及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是指发行人为发行公司债券而依法制作的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行人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说明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指导社会公众认购公司债券的规范性文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同时,由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的书面文件,投资者通过了解、分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了解已成立的公司的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从而在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决定是否购买该公司发行的债券。因此,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以外,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实践中,不管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还是债券,我国相关法律中都是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如果不满足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当然就不能发现债券。相比之下公司债券要比国家债券的风险高一些,但却又比公司股票的风险低,自然风险与收益都是成正比的。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 开门做生意,都会有几个生意合作伙伴,这些生意伙伴可能是客户,也可能是合作商。交易是两者联系的纽带,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就时常发生了。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写一份...


·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中的条件是什么
      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中的条件是什么?银监会规定的贷款借新还旧四个条件: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重新...


·孕妇拖欠货款怎么办?
      孕妇拖欠货款怎么办? 作为销售员,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货款是否能及时的回笼,这与销售员的业绩和公司资金运转息息相关,在催收货款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如果遇到孕妇拖欠货款怎么办?对于欠款人为孕妇的情况是否可以对其提起诉讼?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计算违约金或...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俩种情况另一方不负有偿还义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


·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存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人们通常会事先约定利息,有的时候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人们也会约定违约金。那么如果借款人违约了,在欠款到期时未能及时清偿欠款,此时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存呢?此外,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


·爸爸公司欠债股东妻子要还吗
       一、爸爸公司欠债股东妻子要还吗? 公司欠债股东不需要偿还,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


·没有欠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没有欠条的钱能要回来吗没有欠条的钱能要回来吗?生活中,有的人在他人欠自己钱或其他东西的时候,并没有要求对方打一份欠条。一旦发生纠纷,欠的钱是否还能要回呢?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一、没有欠条的钱能要回来吗当事人如果没有欠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


·一、网贷不还款会怎么样?
      一、网贷不还款会怎么样?(一)罚利息以及违约金。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二)信用会受损。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么以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或是...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一、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 根据合同法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


·一、花呗欠了一年了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一、花呗欠了一年了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一)直接影响 1、无论何时使用支付宝会被自动扣款。 2、逾期会短信通知,电话催款。 3、逾期罚息:逾期之后会产生利息,如果要恢复逾期,需要连本金和手续费一起缴纳,才会恢复。一天万分之五,一万元一天5元。 4、降低芝麻信用分:不仅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