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公司不仅可以发行股票,同时也是能够发行债券的,但不管是发行股票还是债券,此时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具有发行资格也就不能进行相应的活动。那其中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
  公司债券的目的是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同时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发行债券的公司能够有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因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发行时所确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这是发行公司债券的一项重要条件,目的在于正确、有效地使用筹集到的资金,保持和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发行公司债券后,能保持发债条件并获得投资者信任的,可以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这对公司的筹集资金是有益的。如果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未能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并有不利于债权人行为的,则其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要受到限制。因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二、公司发行债券应公告哪些文件
  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依法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及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是指发行人为发行公司债券而依法制作的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行人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说明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指导社会公众认购公司债券的规范性文件。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同时,由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的书面文件,投资者通过了解、分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了解已成立的公司的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从而在掌握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决定是否购买该公司发行的债券。因此,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以外,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实践中,不管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还是债券,我国相关法律中都是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如果不满足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当然就不能发现债券。相比之下公司债券要比国家债券的风险高一些,但却又比公司股票的风险低,自然风险与收益都是成正比的。
  
  
  


·哪些条件具备债务法定抵消
      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


·民间借贷借条格式是什么?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我们一定重要注意借条的形式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借条的格式一般是什么呢?此外,在了解借条格式的同时,我们还要关注借条的具体内容,比如:双方对利息的约定等,那实践中,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究竟应该怎么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民间借贷借...


·控股股东债务逾期承担什么责任?
      控股股东债务逾期承担什么责任?控股股东债务逾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如果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并给上市...


·醉驾罚款多少拘留多久?
      醉驾罚款多少拘留多久?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后所有债务都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的,贷款的利率一般都是年利率;如果向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它们的贷款利率一般是月利率,如果折算成年利率都比较高,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根据贷款...


·要怎样约定私人借款利息
      众所周知,当个人之间涉及到借款的问题时,必然会约定相应的利息。然而个人借款利息的约定问题,会涉及到的问题会更多,因为这个约定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那在实践中,我们应如何约定私人借款利息呢,也就是说个人借款的利息应该怎么约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1、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遇到欠钱不还的事情,要保留好确凿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追问仍然无效的时候,应...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一、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任何第三方的债务,都不应该出现在双方离婚的争议中。离婚...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一、公司债券哪里买 自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债券市场的规则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由之前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所有公司制法人,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也变化为大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三种,制度的变化...


·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