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刑事抗诉案件庭审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三十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在开庭六十日前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
  
  
  (三)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三十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四)至迟在开庭十五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在开庭六十日前,通知辩护人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
  
  
  (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七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六)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七日以前送达;
  
  
  (七)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七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对人民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未出庭的,应当裁定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受理抗诉书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依据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及提押票等文书办理提押;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不在押,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收到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后下落不明或者收到抗诉书后未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到案后,恢复审理;如果超过二年仍查无下落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十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或者辩护人查阅、复制双方提交的新证据目录及新证据复印件、照片。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十五日前通知控辩双方查阅、复制人民法院调取的新证据目录及新证据复印件、照片等证据。
  
  
  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是由检察机关作出的,根据司法职能,检察机关有权对认定判定有误的刑事案件进行抗诉,并要求重审。因此,在法院接到检察机关的撤诉请求后,应当重新对刑事案件进行认定,并重新进行法律适用,在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后进行重新开庭审理。
  
  
  
  


·劳动局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是难免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应由劳动局指定的鉴定中心对职工的工伤进行鉴定,以确定领取赔偿的金额。工伤职工可以等伤情稳定之后再申请工伤鉴定。那劳动局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出申请...


·未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吗
      需要看案情,劳动者可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前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能提供,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证证明双方只是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者可以持合同让其它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真实性,亦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


·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企业会不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在下文中一起了解。 一、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违约形式: 1...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下岗职工是否与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是企业是否减下人来,解决其冗员问题的一个标志,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而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又是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利益所在。因此,我们要将劳动关系积极处理,确保社会的稳定。 但是如何积极处理劳动关系呢? 一、充分考虑下岗职工的...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 工程决算审计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而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国家财务部有相关规定)。政府肯定是...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6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


·拿了被扣工资还可以仲裁吗
      克扣工资可以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已经拿取该部分的工资后不能再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可以主张支付赔偿金,但基本都不会支持。用人单位不会被处罚。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这两个看起来十分相似的概念其实是有很大不同的,许多人在理解的时候会将两者混淆,认为两者是同一性质的概念。其实,虽然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法律上看,双方的区别是很大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 劳动关系...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什么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什么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劳动...


·临时工未买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
      临时工未买保险可以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