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所以弄清楚房子的归属权在一个家庭中还是很重要的。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两人存在夫妻关系时所得到的所有财产。存在夫妻关系时是指双方在民政局领证到其中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的这一段时间内,传统意义上的办酒席和举行结婚典礼并不算是夫妻关系的开始,法律意义的夫妻关系的开始只是指夫妻双方领证时算起。当一方死亡时,双方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的结束是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使用应该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若是双方因为某些原因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案是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夫妻双方就组成一个家庭,双方对家庭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在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不管是谁贷的款,不管房子谁写在谁的名下,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后,不管是谁挣钱,不管是谁挣得多谁挣得少,在结婚后,双方所挣得的财产就理应有对方一份,当然双方的欠款也有对方的一份,这也是在结婚时对对方的承诺和义务。如果是在婚前贷的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若在婚前已经还清了贷款,房子归购买人所有。若是没有还清贷款,在婚后有偿还贷款,双方自行协商房产份额,若是协商无法达成,房子归购买方所有,但是购买方应该一次性给与另一方婚后偿还贷款的补偿。
  
  
  


·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妥善分割财产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而房子是一个家庭非常重要的财产,围绕房产分割引发的纠纷矛盾很常见。有时,离婚一方提出将房子卖掉,然后平分所得价款的说法遭到对方拒绝,这样就给分割财产造成了麻烦。那么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看法。 一、...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
      父亲死了留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1、这个要看父母生前有没有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其他继承人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父母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


·商品房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清。先到银行查清尚欠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还清所余贷款,然后由银行出具还清的证明和同意涂消房屋抵押的证明,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涂消抵押证明。《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处理原则
      近年来,城市近郊农民要求收回原已出卖的房屋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增多。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审判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本文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原则进行探析。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1.从买卖双方...


·北京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在北京购买房屋需要缴纳税费,同样租赁房屋也需要缴纳税费,那么应该向国家缴纳哪些税费呢?而北京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在北京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房产租赁税,即营业税,税率为5%。 (一)私人租赁房屋,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父亲去世房子没立遗嘱怎么办?
      父亲去世房子没立遗嘱怎么办? 一、父亲去世房子没立遗嘱怎么办?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那么实际房产就是谁购买的,而日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也是将商品房过户到其名下。但有时当事人在签订了商品房合同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名,那么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表示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终结,但不并代表双方就此没有任何瓜葛,除了子女抚养问题仍然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外,还有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也必须等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割完成,那么,按规定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呢?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


·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一、公房拆迁,承租人做好这个三点,轻松获得合理补偿  公有房屋,简单的来说就是所属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相对应的就是人可以向主管单位申请使用公有房屋,或者福利分配这类的公有房,也可以通过租赁关系的建立来做拥有公有房屋的使用权。因此,相对的人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公有房屋的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