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办婚宴的礼金算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办婚宴的礼金算共同财产吗?
  
  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如果离婚还办理婚宴的话所得礼金是不算共同财产的。但是也不能算作一人的财产而是通过双方具体进行分割。但是法律上现金还没有出现相关问题。一般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如果双方对于礼金分配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
  
  


·起诉离婚抚养权怎么写诉讼状
      起诉离婚抚养权怎么写诉讼状 一、起诉离婚抚养权怎么写诉讼状?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


·在结婚多长时间离婚财产可以对半分?
      结婚是每个人这辈子都要经历的事情,遇到一个相守相知的人便期望能够白头到老,但是在生活中却往往不是很容易,需要经历过坎坷磨难风风雨雨才能相守到老。在结婚后难免会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导致离婚,离婚不免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结婚多长时间离婚财产可以对半分,可能很多人还不是了解。接下来会为您...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您的婚姻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近年离婚率不断攀升,并且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夫妻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当事人争论的焦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新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实行共同财产制度,除此之外夫妻财产也可以约定。那么夫...


·我们都知道非法同居是不受到婚姻法保护的
      我们都知道非法同居是不受到婚姻法保护的,同居双方是不具备合法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两个人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另行起诉财产分割应如何去分呢?到法院起诉一定要有有力的证据来证明那些财产是属于自己的,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解除同居关系时...


·新婚姻法婚后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后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


·一、结婚一年有孩子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吗?
      一、结婚一年有孩子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吗?不可以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
      一、新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


·结婚是人生一件大事
      结婚是人生一件大事,因为组成婚姻关系会对你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产生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财产关系,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财产的则属于一方个人所有财产。如何区分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通常情况下,判断是否属于婚前...


·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夫妻离婚时,如果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发生争议,导致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其中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来决定 孩子的归属问题和财产好何分配。起诉离婚会涉及到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收取,下面我们就以四川宜宾为例,介绍一下宜宾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一、宜宾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律...


·结婚证多少岁可以领取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
      结婚证多少岁可以领取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