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借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后借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婚后债务一定是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后债务顾名思义就是发生于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婚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认定夫妻婚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债务发生时间的认定:婚后债务必然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2、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由于债务人是夫妻双方这一特定性,决定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有着独特的性质及地位。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以及平等的处分权,决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也应该不分份额平等地承担义务,因而夫妻双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共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夫妻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所以,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之债。原则上,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后向他人借钱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此时要求借钱是用于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并且数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否则的话,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不然的话也是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然也就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这笔债务。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 资金周转不顺的情况下,很多人都需要通过借款来缓解资金紧张的状态,为了保证欠款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清偿,在借款时,债权人通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那么个人抵押借条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个人抵押借条范本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欠钱不还只有手机号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手机号怎么办?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3、向法院起诉。没有借条,同样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还款,但必须充分收集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


·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一、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定借款合同等;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为满足您短期资金需...


·我国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无息贷款等同于是政府在当事人贷款的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最终产生的利息是政府通过其他的方式偿还给银行的,这也是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的发展状况针对一些人群所开放的一种带有帮扶性质的贷款政策。可能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了解。 一、我国农...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规定是什么
      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也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讲,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即结婚前夫妻一方为婚后的共同生活负了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购置的生活用品婚后成了共同财产,此时这种债务虽然是在婚前所负,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一、债务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该如何承担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


·公司恶意欠薪要受什么刑罚
      公司恶意欠薪要受什么刑罚 一般来说,公司拖欠员工薪水,员工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但是,经过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甚至人民法院处理后,公司还是不肯还钱的,或是员工知道公司有钱就是不肯给的,那么公司恶意欠薪将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接受相应的刑罚。 按规定,公司恶意欠薪具...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百司的名义借款,且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度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如果是股东个人回借款的话,即使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拍卖,但由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很少答会出现这种情况。二、股东可否未经...


·公司债券发行融资途径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融资途径有哪些?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结果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是指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和抗风险的特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当前,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的办法,其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更是一种比较广泛的发行方式,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转换公司避免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