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是何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是何时?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肢体鉴定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鉴定时间不对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3、不管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伤残鉴定委托书还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伤残鉴定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带着去做。原因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标准掌握的比较好,看到相关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断出伤残级别,防止有的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勾结,将当事人的伤残鉴定做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知道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结论相对就会客观公正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鉴定之前应当与对方沟通鉴定的必要性与支付比例,最终应该是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支付。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如果因为驾驶员的疏忽或者其他的意外情况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伤残鉴定的,在鉴定时也是需要到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鉴定的过程中也是不可以出现伪造或者弄虚造假的情况出现,如果对伤残鉴定的结果不认同也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一、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的适用系数。具体的车险费率,建议您咨询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保额是分档次的,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保障额度越高,所应缴纳的保费也就越多...


·土地确权后,哪几种宅基地要交钱?
      一、宅基地:“一户多宅”需缴纳高昂的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 在农村,贫穷人家十几口人挤在一处窄窄的宅基地上;而富裕家庭有能力走非法途径购买合法房屋,“以合法掩盖非法”占领了好几处宅基地...


·房屋交付时需满足哪些条件
      当你在买房的时候,按照约定支付了房款后,卖方肯定是需要履行自己的交房义务的,而此时我国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交房条件才行。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交付时需满足哪些条件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交付时需满足哪些条件 1、房屋要按时交付 房地产开...


·飞车抢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生活中,相信人们都看到过,有的年轻人骑着飞车在街上抢夺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是会构成抢夺罪的,但是如果在飞车抢夺他人财物的过程中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该如何判刑呢?关于飞车抢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飞车抢夺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


·交警的警告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交警的警告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交警通常会予以警告。通常这种警告都是口头上的。因此,对于这种口头上的警告您就比较困惑是否是行政处罚。那么交警的警告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狭...


·一、交通事故学生休学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学生休学赔偿误工费吗?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注册法人股东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 3、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 4、章程 ; 5、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


·2岁儿子车祸肺挫伤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等。《人身损害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微信在当代社会十分的受欢迎,因为它既可以作为社交软件进行聊天
      微信在当代社会十分的受欢迎,因为它既可以作为社交软件进行聊天,也可以在购物的时候金钱支付的,但是微信也有一些弊端,那就是很容易在玩微信的时候被别人骗,然后对方将其拉黑和删除了,投诉腾讯没有什么用。那么,微信被骗几百块报警有用吗?微信被骗多久才能报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 ...


·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
       一、汽车交强保险事故后能赔偿多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而《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


·北京社保能补交吗
      北京社保能补交吗可以补交,找北京的社保补缴公司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