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要赔偿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要赔偿多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3、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误工费怎么计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受伤治疗的,会影响收入,在确定误工费的时候,涉及两个因素,收入及误工时间。在误工费赔偿期限上,确定有两个标准,能评上残疾的话,从事故发生当天一直算到定残日,受害人应当提供医院的诊断书及意见书。
  
  


·车祸导致蛛网膜损伤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
      车祸导致蛛网膜损伤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 一、车祸导致蛛网膜损伤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 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脑部的损伤情况比较复杂,可能导致肢体的功能障碍,也可能导致智力和精神方面的问题。如果做了开颅手术,也可以按颅骨缺损的面积进行评定。这种情况如果是在交通队以外的鉴定机构进行鉴...


·交通事故的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东西的买卖,现代人进行事务的买卖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个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买卖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因此大象知道汽车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法律上是什么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汽...


·车祸特重型脑损伤伤残几级?
      车祸特重型脑损伤伤残几级?必须要支评定伤残等级,去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知道为多少级;伤残鉴定要治疗终结才可以做的。治疗终结指的是医疗机构治疗诊治活动的结束,出院一般情况下可认为是治疗终结。打官司有一审、二审之分。一审又分为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和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


·起诉离婚需要交多少钱,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公司来说,有独立的资产是其存在的前提,同样,对于国家机关单位来说,资金也是其存在的根本,故而对于按照流程进行前期是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具体来说,起诉离婚需要交多少钱?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交通人伤诉讼对车主有利合法吗?
       一、交通人伤诉讼对车主有利合法吗? 交通人伤诉讼对车主有利是合法的,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无责或者少责,则司法判决的结果应当对车主是有利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对于赔偿、责任承担的问题发生了巨大的争执,后来其中一方觉得通过诉讼解决才比较靠谱,...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的概括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 1、第二十条依法批准的流域规划中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应当纳入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用地应当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水利、...


·很多时候大家在买房的时候总是会遇到房产个税谁交的问题,那么房
      很多时候您在买房的时候总是会遇到房产个税谁交的问题,那么房产个税倒是是应该谁缴纳呢?缴纳的标准又是什么?对此呢,的我们特地的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更加了解关于房产个税方面的知识。 一、房产个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