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离婚时廉租住房是不可以分割的,根据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房是针对具备申请廉租房的家庭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廉租房只是租给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并不是买卖关系。住户对于廉租房没有处分的权利。那么,解决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有两种办法供大家参考:1、 双方协商,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对于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如何处置,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决定由哪一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双方协商的,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只要是你情我愿的事情,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又该如何处置呢?2、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对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分配廉租房。此时的分配并不是指房子归谁,只是判决由谁继续居住廉租房,另一方搬出廉租房。在这里,由哪方继续居住廉租房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处理。并不是说谁申请的廉租房,谁就有继续居住的权利。也就是说,一家之主申请廉租房是由政策规定的,但是离婚时并不是由户主直接占有廉租房,其他人,只要是法院判决继续居住的,也可以继续居住廉租房。当然,法院如何判决由哪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具体要看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如,收入水平、身体状况、有无抚养子女、政策规定等等情况,总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此时,如果想要在离婚前了解廉租房怎么分配的,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好应对的策略。二、离婚廉租房如何处置?对于离婚廉租房如何处置,还有一种方法具有实际的操作性。那就是竞价。夫妻双方对此廉租房实行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此房的居住权,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方式可能在实际操作中会比较方便。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只有申请人才拥有廉租房的使用权,申请人只是申请廉租房的代表,代表全家人申请廉租房。因此,对于申请人以外的人还是可以主动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对于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如何处理还不太了解的,那就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比较好。毕竟,对于当地的政策法规,律师了解的还是比较透彻的。廉租房最大的特点就是租赁的价格比较便宜,故此也有不少的人会选择此种房屋。很对夫妻在结婚后由于没有资金可以购置新房,也是可能会租赁此种类型的房屋的,故此离婚手续在办理之前,需要协商由哪一方拥有继租赁房屋的权利。
  
  
  


·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房屋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离婚后,应该在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妥善解决好房屋所有权的问题。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应该签署一份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明确各种注意事项。那么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怎么写?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不管是合同也好,还有我们关注的房子的房产证也好都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不可能说永远都不会到期,这是不和常理规定的。所以必然的他项权证也是有时间期限的,关于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一、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


·海外购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不少城市推出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过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可以到当地公积金办理中心咨询一下。《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


·“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有关司法解释里却有这样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结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而且,我国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解释的。那么,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呢?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 婚后买房写夫妻双方是共同财产吗?
      一、 婚后买房写夫妻双方是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且注明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可能会被判为某一方的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


·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归谁所有
      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归谁所有1、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二)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


·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
      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 一、监护人可以擅自变卖被监护人房产吗? 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民事行为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