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二、哪些属于闲置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闲置土地:(一)有偿使用合同或用地未规定动工日期,自土地使用合同生效或土管部门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的;(二)已动工但开发面积占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满1年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收回的国有闲置土地,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利用:(一)在总体规划的用地区内,应按总体规划确定用途或其他临时用途;近期无法安排项目,耕种条件未被破坏,应恢复耕种。不适宜耕种,可作为土地储备。(二)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应恢复耕种。土地闲置税的征收自然是建立在被闲置的土地上,若是通过出让、拍卖等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开发使用,这个时候自然不会再征收这个土地闲置税。至于哪些情况下属于闲置土地,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其实也是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并非是随意判断哪些土地是闲置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原始取得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原始取得吗?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一、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租代征使用集体土地是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一、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渭南临渭区征地补偿政策是根据总体规划来进行不同的区块划分,勘测定界面积确定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以函件的形式通知临渭区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由临渭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临渭区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按勘测定界位置和...


·房子土地到期续费要多少钱?
      房子土地到期续费要多少钱?房子土地到期续费要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不等,商住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是肯定的,国家不可能无偿让人使用土地的,需要补缴出让金续期。但是具体的续费金额数量需要咨询当地国土局。就目前中国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但短期内不会实...


·原产地证明怎么开的在线咨询 >一、原产地证明怎么开的?
      原产地证明怎么开的一、原产地证明怎么开的?1、申请单位凭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独资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来料加工批准证书)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产地证注册登记表和其他有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2、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表格和资料进行审核,并派员到生产企业...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城镇的国有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几乎公民都会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件对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确认了您的土地使用权。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邻居办理土...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现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不断的提高,商品房的开发与交易也越来越常见。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商品房最常见的产权就是70年和50年,这年限只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当然,每个人买商品房的时候都想要买产权年...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宁夏有着“塞上江南”的美誉,矿产丰富,地貌多样。政府为了公众的利益会征用一部分土地进行合理利用,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今天我们就为宁夏的朋友带来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宁夏的朋友面临征地的朋友能有所帮助。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


·变更土地使用权收费有哪些
      变更土地使用权收费有哪些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土地使用...


·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
      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 政府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应当给予被征地主体一定的土地补偿费,就是对被征地主体进行安置,以此来保护被征地主体的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接下来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包括哪些人?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