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父母离婚财产归儿女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父母离婚财产归儿女可以吗?
  
  父母离婚财产归儿女是可以的,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一)银行存款
  
  1、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2、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3、提醒: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
  
  (二)知识产权收益
  
  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以此标准相统一,我们认为,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具体如下:
  
  1、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
  
  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3、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三)个人投资收益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以上四方面的收益,关键是确认“以个人财产投资”。
  
  父母在离婚时,若是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想将那些在婚姻关系期间积累的财产,全部或者是部分赠送给自己的孩子是合法的,但由于此时孩子是受赠者,故此是一定需要缴纳税额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标明赠送的数额。
  
  


·一、父母离婚小孩六岁财产怎么分?
      一、父母离婚小孩六岁财产怎么分? 如果财产都是属于父母的,则在父母离婚时,子女不能要求参与分割财产。当然,父母自愿同意将财产分给子女的除外。即使父母离婚,孩子并不丧失对任何一方的继承权,即在父母任一方辞世后,子女均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死者留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不可以的。夫...


·国家赔偿金一般多久才能拿到
      国家赔偿金一般多久才能拿到?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


·一、在我国关于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在我国关于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2018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如...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
      离婚本人不在可以离婚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


·一般夫妻离婚协议内容有哪些
      一般离婚协议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如...


·坐牢刑满后回家需要通知家属吗?
      坐牢刑满后回家需要通知家属吗?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罪犯入监监狱要按规定通知家属;刑满释放时由监狱为其办理释放手续并按时释放,没有通知家属的规定。根据《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


·申请离婚时如何离婚财产保全?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双方应当享受的权利,但是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有些人为了使另外一方可以少分割财产,从而对应该分割的离婚财产进行转移或者隐藏、处分等等,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另外一方的财产分割,还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对此利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就可以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那么如何离婚财产保全呢...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设置离婚冷静期?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设置离婚冷静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冷静期”就是离婚双方在法官建议下暂缓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当中的不少夫妻属于冲动型,这种类型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静期”内修复感情,避免矛...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半年能否作为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半年能否作为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规定:分居满2年且感情破裂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不能判定为自动离婚,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协议离婚才可离婚。分居即是指: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造成分居。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颁布于19...


·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
      就现实状况而言,虽然婚姻的结束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能画上句号,但是由于离婚涉及抚养权以及财产纠纷,因此选择诉讼离婚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诉讼离婚,就要符合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那么,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如果一方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