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商标侵权执法单位包括商标局,公安机关和当地的民事法院,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二、商标侵权有哪些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6、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总而言之,被侵权方可以选择的执法单位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侵权人要知道侵犯商标的这种行为是很有可能会被判刑的。根据商标侵权造成的轻重后果来看,如果选择的执法单位是民事法院,那整个执法过程就是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来处理的,一般的商标侵权是不涉及犯罪的。
  
  
  
  


·商标未续展未满一年可以再次注册吗?
      商标未续展未满一年可以再次注册吗?不可以的;《商标法》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1. 禁止注册的主体是所有人。商标法第46条仅禁止与被注销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显然不论该申...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我们国家针对公民的知识产权颁布了很多严格的法律,可见国家对公民知识产权的重视。公民有权为自己的脑力成果申请专利,也可以为自己不满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申请。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讨论一下行政复议专利法。 一、...


·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作为现代商品交易人认可的标志,其可给商标拥有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因而商标权也是可以拿来质押的,只是商标权拿来质押需要登记,那么商标权质押的办理需要做好哪些准备?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商标权质押办理需要做的准备: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知识创造财富通过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就能够体现出来。生活当中能够被称之为知识产权的物品,肯定是他人通过自己的智慧所创造出来的,因而侵犯知识产权不仅会给公民个人所带来损失,也会导致公民不会再追求各行各业的创新发展,本质上是有损国家的。那么,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对专利侵权行为作出认定,在现实中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为,法律中规定了一些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在实施了这些行为的情况下,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呢?我们带来相关文章,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应该怎样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怎么判定国际专利在哪一国有效
      在社会实践中,专利权并不是通用的,有一定的地域性限制的,在本国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而其他国家的专利并不一定受到保护。同时也是因为专利申请存在着地域性的特征,所以导致在国内申请的专利,虽然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但在国外却不受保护。比如说:甲有一在A国内申请获...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


·对于专利申请人最多几个?
      对于专利申请人最多几个? 一、对于专利申请人最多几个? 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申请人的数量会影响申请费的多少,一个人申请,申请费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是减...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很多人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或者20年,其实10年或者20年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应是少于专利权的期限的,本文中将对专利权的保护问题进行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