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最新临时工协议范本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临时工是那些公司在特殊时刻或者为了一些特殊事宜所聘用的非正式员工,虽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公司也需要和这些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那么,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呢?网站我们将与您一同研究。
  
  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 ? ? ? ? ? ? ? ?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二、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岗前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含社会保险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设备和公共财物,不无故损坏公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5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5 日通知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 ? ? ? ? ? ? ? ?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通过上述范本,相信您已经了解了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其中最主要的是写清楚双方就临时用工所商量好的各项事宜,例如工资,工作时间和类似的相关内容呢,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不仅仅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是为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矛盾。
  
  


·工作过程中工人打架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工人打架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过程中工人打架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什么情况下属于单位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
      什么情况下属于单位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 ...


·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期间要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法律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太原工伤鉴定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工伤鉴定的话会产生一系列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比较关注的就是工伤鉴定的费用,毕竟这是一项非常现实的问题,因此大多数老百姓都想要知道太原工伤鉴定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太原工伤鉴定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


·加班回家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加班回家出事故算不算工伤?加班回家出事故并不一定算工伤,具体分析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具体有哪些内容? 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处理,...


·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一、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约定为分别财产制的属于共同财产制,对方的工资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配偶有权利知晓。 《婚姻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内容?现代社会,形形色色的建筑工程占据着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而工程质量始终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国对于各类工程的质量把控十分严格,且存在着一系列的工程质量评价内容。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内容?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