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临时工协议怎么写,最新临时工协议范本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临时工是那些公司在特殊时刻或者为了一些特殊事宜所聘用的非正式员工,虽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临时工的利益,公司也需要和这些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那么,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呢?网站我们将与您一同研究。
  
  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 ? ? ? ? ? ? ? ?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二、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岗前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含社会保险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设备和公共财物,不无故损坏公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5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5 日通知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 ? ? ? ? ? ? ? ?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通过上述范本,相信您已经了解了临时工协议怎么写,其中最主要的是写清楚双方就临时用工所商量好的各项事宜,例如工资,工作时间和类似的相关内容呢,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不仅仅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是为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矛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处罚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保证了劳动者的权益,还保障了用人单位的相关利益。实际上有些用人单位出于利益原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国家有相应的处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处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有什么处罚?...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我们知道任何一家企业公司都要有主要负责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法律上叫做法人,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导向作用,通常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对法人的职权以及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那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工程建筑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的东西是方方面面的,如果在施工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对于工程质量事故会根据实物结果进行等级划分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呢?接下来,我们就带领您来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工程事故等级划分...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工资怎么算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工资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加班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加班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执行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病毒没上班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 我国建筑工程承包事业发展迅速,建筑工程项目也有很多,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是最常见的。关于建筑工程承包,需要签署工程承包协议书,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施工方,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建设工程承包是什么 工程承包...


·假期值班路滑摔伤算不算工伤?
      假期值班路滑摔伤算不算工伤?假期值班路滑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


·孕妇恢复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社会中存在着一类特殊的群体,就是孕妇。对于孕妇的工作环境,时间,工资等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各个公司单位也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来制定对孕妇的一些公司单位规定。对于孕妇恢复劳动关系一事,从社会现象反映可以看到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的。以下是关于孕妇恢复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内容。 劳动合同...


·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能是什么?
      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构成 所谓劳动仲裁会,既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通州区劳动仲裁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85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