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处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处理是什么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下,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与因伤病变更一样,因胜任能力变更也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作出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按照该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实施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即调岗调薪。如果调岗调薪达到了目的,劳动者基本能够胜任调整后的岗位工作,劳动合同则不得解除,如果调岗调薪不能达到目的,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不能胜任工作如何变更合同(一)用人单位按照规范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对劳动者的岗位胜任度进行考评,并得到劳动者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考评结论。(二)用人单位向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发出调整其岗位并相应调整其工资的通知。(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调岗调薪通知表示认可,或者表示异议。如果表示异议,则需要将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提交用人单位。(四)如果劳动者的异议成立,用人单位表示接受的,收回对劳动者的调岗调薪通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内容;如果劳动者的异议不成立,用人单位不予接受的,或者劳动者没有提交异议的,向劳动者发出的调岗调薪通知经劳动者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后,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备查。(五)对于同意调岗调薪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本着合理原则变更劳动者岗位,同时调整劳动者工资。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实施因胜任能力变更,要在有关调岗调薪的通知后附下列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所在岗位职责和要求,劳动者的日常工作业绩、考核标准、考核流程等。如果缺少这些证明文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常常很难得到佐证。劳动者要想在一家单位长久的待下去,前提肯定是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否则的话企业也是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即使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并不合法,但就算要支付赔偿金,也会坚决的解除合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员工不胜任工作就可以马上将其辞退,因此实践中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一、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100元左右。 工伤护理费标准: 1.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一,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一,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确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现如今,并不是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就拥有了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只单单需要有劳动力就可行的。劳动者还需满足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如果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不在这个劳动年龄范围内,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关于劳动关系的年龄有什么限制呢? 一、成立劳动关...


·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就是工作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来确立双方的关系,一般劳动关系是每位工作者都需要去确立,因为劳动关系关乎到自己的薪酬、福利。国家法律规定正规企业工作者都需要去确立劳动关系,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分公司的法律性质 《公...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遇,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各部门的同事之间可能是因为存在着竞争的压力,所以有的时候面和心不和这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可是有少部分特别不理智的员工,就可能在公司聚餐以后,也因为喝了酒所以直接就发生了斗殴的这种行为。公司员工斗殴这肯定是直接影响了内部员工的团结的。那么,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大概包括了下面的一些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是十分重要的, 对于此,相关的行政部门审查也会非常的严格,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操作,不能违反规定。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会有一些法律进行解释,也会有很多的文件、文章的解读。 ...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法律上允许工程转包吗
      不允许。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在当今的中国,未成年工在社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未成年工已有可
      在当今的中国,未成年工在社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未成年工已有可以选择劳动的权利,但是国家又对未成年工有一些相关的保护政策,其也与童工有显著的区别。但是还是有些人把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概念混淆。那么怎么对未成年工定义的?其与童工有什么区别?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未成年工是...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工程质量管理的单位很多,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还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当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按照责任制的规定,总有单位和个人要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