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身份证寄件丢了误工费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身份证寄件丢了误工费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吗身份证寄件丢了误工费不可以要求快递快递公司赔偿,寄件丢失之后,快递公司不负责赔偿后期受害者的误工费,而只会对快递物品进行价值对等地赔偿。《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相关规定赔偿。《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三十二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公民身份证遗失如何补办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三、身份证的有效期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身份证丢失这件事情和误工费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快递公司最多按照当事人支付的快递费的三倍进行赔偿,强行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误工费是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的。身份证这种比较重要的证件最好不要随意寄件,在异地补办起来也很麻烦。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
      工厂倒闭工资比例是多少?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产业结构也在进行不断的调整,相应的就会有很多工厂倒闭,工厂倒闭后依旧需要对员工进行工资补偿。那么工厂倒闭工资比例这一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这一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相关知识有所帮助。 一、工厂倒闭工资比例 ...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收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职业病,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很多因工死亡的现象,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员工工伤死亡的赔偿。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家属等人又该如何分配呢?将就工伤死亡赔偿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为您解答。 一、死亡赔偿金获得的途径和权属 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亲...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1.试用一个月,就签劳动合同,是很正常的.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劳动,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即签订合同,其实是对你权利的保护.这应该是挺好.而你担心的试用期内想要离职,这个因为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可直接解决劳动合同,而不需要负违...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的权利吗?此外,在法律上,哪些情形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辞职自由是劳动法规定...


·公司减员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减员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不服工伤认定答辩状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也应承担劳动者停职留薪期间的待遇。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会对结果表示不满,因而申请对工伤认定进行行政复议,此时当事人可以对该行政复议进行答辩。下面我们一起来...


·劳动关系形式要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确立事项,在入职新工作的时候都会签订合同来作为一个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为在日后的工作中如果出现很多的问题就会按照劳动合同中的协议来进行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利益,那劳动关系形式要件有哪些?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劳动关系形式要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建筑工程质保期...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股权转让的流程中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股权变更的最终目的,还可以避免日后就手续不全等所引发的很多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时注意要履行完善的文件流程手续,即双方需要在股权...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