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保障投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是劳动权利的享有者,也是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以进行投诉。那么你是否清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劳动保障投诉时间。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应在多少时间内
  5个工作日内。《关于实施<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二、举报与投诉
  举报和投诉是不同的,请分清您的诉求行为。
  1、举报,是指组织和个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线索的行为。
  举报人不是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唯一当事人。一般情况,举报人与案件的查处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如果案件的处理与您本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您不是唯一的当事人但希望同时维护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您是举报人,您的诉求行为就是举报。
  2、投诉,是指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果您是当事人,案件的处理与您本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那么您是投诉人,您的诉求行为就是投诉。
   三、投诉(举报)投诉范围
  1、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童工;
  3、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4、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5、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7、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8、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的;
  10、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11、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经我们的介绍,关于“劳动保障投诉时间”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在几日之内受理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我们要提醒你的是,投诉和举报是不同的,要分清。其次就是,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你自己要熟记劳动细则,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上述需要投诉的事项时,及时依靠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一、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


·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一直拖延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作为受伤劳动者要知道其实自己也是有权利申请进行认定的,并且法律规定的申请认定时间还相对比较长。那实践中,受伤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这个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线咨询 >一、土方开挖有哪些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土方开挖有哪些原则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综合考虑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土方平衡,合理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合理确定土方机械的作业线路、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弃土地点等。并结合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是什么?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每当有什么建筑工程展开时,质量问题是您最为重视的。在这其中,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更是会引人注目。那么,一般的屋面工程是如何进行验收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根据《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内容为您进行解读。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分包犯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工程分包是合法的,不存在犯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


·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用工合同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在我国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每年的国庆比过年还欢快,因为按法定节日的规定要放很多天假期,同时很多人在这个假期组织家庭去旅游,但是也有很多加班族不能去旅游只能加班,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了劳动者的生活状态,按照法规要进行支付高额的工资,那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是什么?下面就...


·公务员工伤认定申请书
      公务员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


·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在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谁也不能保证在工作中百分之百的安全无失误,而对于那些高危工作来说,一次工作的失误带来的后果可能无法承受,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那么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后,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及时地进行工伤鉴定,那么之后还可以吗?即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认定时效:...


·在外地工作离婚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生活压力和工作的需要,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是如此,可能不在一个地方上班。夫妻中另一方在外地工作,这也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在此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在外地工作离婚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相关资料。 一、给孩子抚...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常识性的法律术语是我们容易弄混淆的。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这些混淆很可能会影响我们维权。就比如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将尽全力来为您厘清这两个法律术语的区别,以解您的困惑。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