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责任?1、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无偿合同损害赔偿除了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事实外,还应当具备主观要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具有可归责性,即要有过错。将过错作为无偿合同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正是考虑到其自身的特殊性。2、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严格责任有违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有决定是否订立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当事人有通过约定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特别是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等等。可是合同自由并非绝对而要受到限制,诸如公平、诚信等一般原则的限制,当合同自由与公平相冲突时,自由必须让道。3、分则关于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的相关条文表明,应采过错责任应该注意的是,统一合同法总则上规定合同责任为严格责任可见总则规定的严格责任原则并非绝对化,应对其全面地理解和运用。窥一斑而见全貌,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过错责任有其依据和合理性。4、一般认为合同法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无偿合同自然不例外,即使是修订过的民法债编,也还是坚持无偿合同责任的过错原则。合同法的严格责任是不可动摇的,为一般的归责原则。但是并不完全排斥无偿合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可以看出,合同法中通行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统一合同法虽然吸收了严格责任原则,但却不宜机械的生搬硬,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我国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对无偿合同仍应采用,这才符合我国合同立法、司法的一贯内容和精神。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无偿技术服务合同在签订时就需要对有关责任赔偿的问题进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说无偿提供服务在出现损失后就不需要赔偿,有关赔偿责任应当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无法认定的,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咨询后签订合同。
  
  
  


·约定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多少?
      约定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多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一、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 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毫无限制。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权利的...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


·大学生实习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
      大学生实习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 随着近年高校逐渐扩招,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应届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在大学生涯中,实习至关重要,能为以后就业提供相关的实习经验。由于很多大学生对相关法律了解较少,在签订实习合同时,实习合同期限究竟应该定为多久?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带您来...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有哪些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有哪些约束力?一、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况:重点在于将签约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进行真实描述合同的履行情况说明:相对复杂,重点在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每个义务按照时间顺...


·合同违约了该怎么追究?
      合同违约了该怎么追究?合同违约了的追究方式是要求对方进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说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是合理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可以继续的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情况之下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一、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延迟签订合同,那么在中标合同书发出后三十天后也可以签订,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