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闯红灯罚款是行政制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闯红灯罚款是行政制裁吗?
  
  
  是属于行政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38、39、40、41、42、43条,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扣3分。
  
  
  《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这是国家法律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如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冲红灯罚款,最终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扣驾驶证三个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种情况也要被罚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证三个月。
  
  
  二、如何避免闯红灯
  
  
  在行车过程中如何避免闯红灯?做到以下几点即可:
  
  
  1.有箭头指示灯时看箭头灯,否则看圆灯;
  
  
  2.红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3.黄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4.绿灯刚闪时,距离近且速度快时,应该通过,因为此时可能刹不住而越过停止线;
  
  
  距离远或速度慢或路口拥塞时,应该停止;
  
  
  5.城市开车,养成只要见到斑马线或停止线,遇路口,就找交通灯的习惯,在视野范围内包括交通灯;
  
  
  综合上面所说的,闯红灯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闯红灯只要被拍到,那么不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在闯红灯的过程中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还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闯红灯是我们千万不要做的事情。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包裹正在揽收能退款吗
      包裹正在揽收能退款吗?一、包裹正在揽收能退款吗?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退回商品,应保留载明有效收货地址和收货人等信息的退货凭证。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期间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消费者应在以上期间内发出退货商品。商品须经安...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约定之后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1、协议离婚的基本前提在于婚姻双方能够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合意。协议的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无欺诈、胁迫等情节,且其内容...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进行计算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进行计算 一、卖方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算?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


·诈骗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民间借贷行为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因为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原因的出现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需要进行明星间借贷。因此很多人都比较疑惑,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区别。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


·如何界定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的差别
      如何界定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转移的差别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权人无任何债务关系,其只对原债务人负有义务。而债务的转移中...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如何理解实践合同? 一、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二、实践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协商还款,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


·挪用公款三个月内需要拘留吗
      不一定。要看归还时间,挪用的用途、数额也很重要,如果是用作非法活动,或是用于经营,数额较大,构成犯罪,需要拘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