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闯红灯罚款是行政制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闯红灯罚款是行政制裁吗?
  
  
  是属于行政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38、39、40、41、42、43条,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扣3分。
  
  
  《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这是国家法律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如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冲红灯罚款,最终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扣驾驶证三个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种情况也要被罚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证三个月。
  
  
  二、如何避免闯红灯
  
  
  在行车过程中如何避免闯红灯?做到以下几点即可:
  
  
  1.有箭头指示灯时看箭头灯,否则看圆灯;
  
  
  2.红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3.黄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4.绿灯刚闪时,距离近且速度快时,应该通过,因为此时可能刹不住而越过停止线;
  
  
  距离远或速度慢或路口拥塞时,应该停止;
  
  
  5.城市开车,养成只要见到斑马线或停止线,遇路口,就找交通灯的习惯,在视野范围内包括交通灯;
  
  
  综合上面所说的,闯红灯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闯红灯只要被拍到,那么不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在闯红灯的过程中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还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闯红灯是我们千万不要做的事情。
  
  
  
  


·民间空放贷款借条没有写怎么证明债务关系
      民间空放贷款借条没有写怎么证明债务关系?可以通过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性、股权性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征。这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可以按期收取利息,有时还可以分红,故而不少投资者会选择购买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凭借其转换的便利性,也吸引到较多的投资者,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一、公司债券哪里买 自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债券市场的规则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由之前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所有公司制法人,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也变化为大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三种,制度的变化...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的可以和借款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还需要走法律程序处理,起诉要债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


·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身份证通过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身份信息之后,再递交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债务纠纷之中他人代写借条起诉谁?
      债务纠纷之中他人代写借条起诉谁?1.债务纠纷之中他人代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借条代写人。也就是说代写借条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具体来说,一般来讲帮人家代写的欠条,代写人是不用对欠条负法律责任的。即在债务人不能还钱的时候,代写欠条的人是不用进行债务清偿的,但代写...


·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


·新保险法条款具体有哪些内容?
      为了提高个人的抗风险能力以便在突发危机时为自己分担压力,人们通常都会为自己、家人、爱车等等买一份保险。可见保险对于现代社会的平稳运行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保险法也不可或缺。那么新保险法条款在哪些方面需要您重点关注呢?新《保险法》最核心的三大变化是突出了保护被...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 俗话说“父债子偿”、“夫债妻还”,在生活中,不少人也按此说法执行着。那么,作为债权人,他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这就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可以。那在实践中,应该怎么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一、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两字,最初是以其本来含义记帐的,反映的是“债权”和“债务”的关...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一、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