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
  
  酌定量刑情节范文需要包含的内容主要有量刑的依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应该受到的刑事处罚,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第3款)。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4)自首的;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前段)。
  
  1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
  
  (2)累犯(第65条第1款);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二、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任何人在被认定为是刑事犯罪的嫌疑人之后,若是公安机关还通过侦查,已经掌握了能够证明其确实已经犯罪的证据,此时检察院就可以根据提交上来的材料酌情量刑,只要犯罪情形并不是十分的严重,此时是不会判处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主体死刑的。
  
  


·治安管理处罚的数罪并罚有几种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的数罪并罚有几种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原则为主,以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并科原则,又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者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实施的数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


·故意人身伤害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人身伤害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抢夺枪支、弹...


·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
      一、新刑法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久?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其中的涉案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毕竟不是没收这些物品,因而即使是查封、扣押、冻结也是有期限的,那究竟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长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探究法律、法规可知,目前我国关于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文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举世公认的珍宝。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不但造成文物的严重流失,而且使许多文物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有的甚至造成文物的直接毁坏,因而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


·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构成什么罪
      派出所是国家机关派出机构,任何向派出所打听个人信息的行为,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材料的。但是,会不会出现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相信不少人也这么疑问过。派出所不会随便给别人提供信息的,除非是有人冒用别人证件,非法查询获取个人信息。具体的和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是...


·故意伤害意外死亡缓刑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意外死亡缓刑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意外死亡缓刑规定是故意伤害意外死亡缓刑规定是不能够被判处缓刑。缓刑的仅适用被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持刀伤人造成轻微伤赔偿,已经违法,应当进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一、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