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满足私欲挥霍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该种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应由该方独自偿还,而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始终不知道的,在离婚时,对于这种债务由一方负担还是由双方共同负担是由债务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协议负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有的人认为,既然欠债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会配偶就理所应当的具有偿还的义务。但其实,只是针对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二人均才具有偿还的责任。若是明确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再要求其配偶承担责任,就会造成不公平,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拿东西抵债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拿东西进行抵债。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


·借条上加永远有效是不是就永远都有效?
      借条上加永远有效是不是就永远都有效?借条不是永远有效,即使加上永远也是不可以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写申诉书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道对方举债的,申诉书可以载明自己并不知道对谁欠债,并且不知道举债的款项用途,如果能举证不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超出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由于国家经济的繁荣,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市场,创办公司进行经营。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环境,很多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会面对资金的问题。而大多数公司解决资金的问题都是通过发放公司债券的方式来融资。不过,国家对于公司发放债券的行为制定了相关的利率规定。那么,长期公司债券利...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有办公室搬迁、公司名字更改等形式上的公司变更,也有把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内容上的公司变更,不同的公司变更方式对于变更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也不同。那么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今天,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分立合并,债权债务如...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欠钱五年不还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追回,借条之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那么此此时并不会认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实对方拒不偿还债务的,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欠钱起诉到法院十年不还怎么办
      欠钱起诉到法院十年不还怎么办?1、原告胜诉且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3、《民事...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隐名合伙这一个词目前只在国外的法律中出现,中国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表示肯定这一概念。隐名合伙人出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不少人对隐名合伙还抱有怀疑态度,担心法律对其没有约束作用。那么就来解答一下“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我国的拖欠银行贷款会坐牢吗
      我国的拖欠银行贷款会坐牢吗找银行贷款,拿到钱使用之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要及时偿还。要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实在没办法还银行贷款的,那么就需要承担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按规定,你在贷款到期的时候没偿还贷款,就会被银行认定为逾期还款,因此你需要承担下面几种后果:1、一般情况中,银行会在短...


·缓刑人员可以贷款吗
      一、缓刑人员可以贷款吗被判缓刑的人能贷款,贷款属于民事权利,缓刑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这两者是不冲突的,如果当事人具有贷款资格,银行审查又合格,被判缓刑的人就能贷款。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与还款诉讼时效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