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一般孩子超过了2周岁,同时父母中任何一方具有上述情形的。那么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二、与服刑人员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是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的。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情况等妥善解决的。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孩子尚未成年,那么即使离婚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于是,这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其中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金额的确定、探视权的协商等等。通常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允许当事人对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协商确定。而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时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考虑到孩子身心健康、学习成长等方面的因素,才会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其中一方。而之后,若客观情形发生变化,那也是允许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当然,在抚养权变更了之后,那么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旧需要支付孩子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被告缺席判决还能再做调解吗?
      被告缺席判决还能再做调解吗? 一、被告缺席判决还能再做调解吗? 被告缺席可以做调解,也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百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
      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您对于上诉的法定期限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但是我国的裁判书和判决书他的上诉期限都是不一样的,这也就体现出我国裁判说和判决书的区别。确实有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不太清楚两者的区别,他们想要知道。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 ...


·杜桥偷税漏税的判罚是什么?
      杜桥偷税漏税的判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贩毒一共两次要判多久?
      贩毒一共两次要判多久? 一、贩毒一共两次要判多久? 贩毒一共两次要判通常情况下是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话还需要看贩卖的毒品的种类以及它贩卖的具体数量,如果数量过高的话,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这是刑法当中明文予以规定的,不能够犯罪。 贩毒的量刑标准是5年到...


·醉驾庭审最后陈述对判决有影响么?
      醉驾庭审最后陈述对判决有影响么?通常情况下,醉驾庭审时,到最后法官都会给被告一个最后陈述的机会,最后陈述只是庭审的一个的流程,即使不说,法官也不会以此来加重罪行。法官在庭审时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这要根据其所涉案情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


·专家辅助人可以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庭审活动吗?
      不可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四条也同样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


·2023年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2018年酒驾肇事逃逸会判处的刑罚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相关法律依...


·法院调解的内容
      法院调解的内容   1、 调解方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 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调解书   (1) 制作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


·民事诉讼开庭到判决需几天
       一、民事诉讼开庭到判决需几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有什么
      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有什么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再进行判决。但根据...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持刀伤人伤情判断一般需要15天,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