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
  
  一、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
  
  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虽然我国非农村地区,在获得住宅等类型的土地使用权之后,都会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土地的支配权。但是对于住宅类型的房屋,即使土地使用证到期,房屋的主体也不会失去使用权,通常情形下,只要房屋的所有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了。
  
  


·没有征地批文的土地征收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一、没有征地批文的土地征收,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  征地批文是征地过程中最为核心的文件,它表现为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指的是它是建设项目...


·一、外地人在惠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惠州买房条件是什么?外地人在惠州买房的限制条件:1、当地一年纳税证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证明,当地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其他就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之类的。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有稳定合法的职...


·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很多人在生活中可能会在挖掘的过程中发现一定的埋藏物,而埋藏物一般都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埋藏物的价值一般都会很高,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在发现埋藏物之后要及时的上交国家并领取应得奖励,那地下埋藏物归属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埋藏物隐藏物具有下...


·漳浦各乡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漳浦各乡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如果要拆迁的话,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各个地方的房价均有高低。我们在生活中还是非常关注这个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的。那么漳浦各乡镇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带着这个疑问进入下面的文章你就会明白了。 一、漳浦拆迁补偿标准 依据《漳...


·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应该注意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应该注意什么 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是什么
      很多生活在重庆渝北区的农民,一旦自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往往希望尽快的得到赔偿款,但是往往征地的程序特别麻烦,导致赔偿款也迟迟不能发放到农民手中,这时很多人就怀疑是政府工作人员办事不利,其实不是这样的,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确实比较复杂,下面就来为您介绍。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第一步...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在我国是十分常见的一个行为,因为现在每个人结婚几乎都要首先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购买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地产买卖...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房屋是土地的附属物,租地是你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你买下该地才能享有其所有权,土地上所盖的房子才属于你个人所有,才能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证.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宅基地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一般国家在征收宅基地的时候,是按照计算公式来计算补偿费用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等于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减去房屋重置成新均价乘以户均安置面积再除以户均宅基地面积;房屋拆迁补偿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


·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二、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吗 ...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公司在当下的借款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 是处理担保交易的专业机构。而土地抵押作为不动产抵押中的一种基本形式,与担保公司紧密联系。那么土地抵押究竟是什么呢?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该注意哪些基本问题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