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加班了,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该怎么办?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而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决定多放几天假然后又扣发相应的工资,这种做法都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对这种违反工资制度的侵权行为,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进行救济:1、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的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支付加班费或者扣发工资是否合法等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性质,劳动者有权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了有权要求仲裁机构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足额支付工资外,还可以要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经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所责令用人单位应加付的赔偿金。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不管是在什么时候,若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话,则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若是单位不支付或者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则职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不过要注意,若是在周末安排加班,而之后又安排补休的话,那此时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实习工资怎么算
      一、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的同时,实习单位支付给实习生劳动报酬,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却是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实习生愿意到实习单位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并...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由于工程建设过程周期较长,影响工程质量因素很多,如果施工企业管理不善,就容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监督,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给您做个介绍吧。 一、工程质量问...


·临时工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临时工也是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会享受到社保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并且需求量逐年增长。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建设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一、工程建设标准定义 工程建设...


·即时辞退要不要支付代通知金
      即时辞退要不要支付代通知金 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继续履行劳...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我们大家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多人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当中上班的人来说都是需要对公司方面的问题有了解的。公司有的时候会转让的,我们与公司是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转让需要员工同意吗? 单位的所有人变换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并不需要员工...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在生活中,人防工程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国家针对人防工程是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的。要求有关单位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定要谨遵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的问题,在以下的资料当中,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 目前在建设工程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我们知道不同的质量缺陷,需要承担责任各不相同。那么,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


·一、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出了工伤怎么处理?
      一、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出了工伤怎么处理?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