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二、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事故责任:
  
  (一)追尾
  
  (二)逆行
  
  (三)倒车
  
  (四)溜车
  
  (五)开关车门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是由交警作出划分。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而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确定了事故各方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之后,那么根据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再来计算应该就此次事故作出多少的赔偿。
  
  


·外地交通违章怎么处理呢?
      外地交通违章怎么处理呢? 现在自驾车越来越多,很多人有了自己的私家车之后,都会自己开车自驾游或者异地出差,过年过节,开着自己的车子回家也方便不少。但是在驾车到异地有可能因为不熟悉路况,有可能会出现违章驾驶,但是自己却不知情,直到上网查询或者受到通知单才知道。但是此时人已不在外地,...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的权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让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能够更加的有效率。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说说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例中的赔偿纠纷需当事人提交以下几则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


·商业车险 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
      商业车险 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 保监产险〔2017〕145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


·交通事故车险赔偿案例参考案例
      众所周知,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交通业越来越发达的年代。但是,发达的交通在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原来越多的的隐患。当你不幸遇到交通事故时,一份有参考性的交通事故车险赔偿案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为了省却您的时间,简化您的烦恼,将为您提供具体参考案例,供您的参考。以下是诉人寿保...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一、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缓刑一般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繁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就需要交通部门进行处理,在这时很多人就会想知道“有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这个问题如何回答,下面我们就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以及无证驾驶的出发进行说明。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


·一、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费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费多少钱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


·出卖人迟延交付货物怎么办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中,出卖人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经常发生,例如所交付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前交货、多交货或少交货等。出卖人提前交付货物怎么办呢?而除了有提前交付货物的情况外,其实也有可能出现迟延交付货款的时候。如果出卖人迟延交付货物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出卖人...


·在人均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的今天
      在人均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的今天,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越来越高,人们也极易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这属于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通常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那超过一年怎么办呢?还能进行工伤认定吗?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供您参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就有很多是因为驾驶员饮酒之后上路的。饮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就有很多是因为驾驶员饮酒之后上路的。饮酒驾驶是非常危险的,我们知道,酒精对于人脑等方面都有麻痹作用,饮酒之后的人若开车是极其容易发生事故的。所以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饮酒之后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那么醉驾酒精浓度330应该如何处罚? 一、一般酒精浓度多少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