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比照第十一条规定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二、贩卖毒品罪的方式有哪些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根据贩卖毒品方式的不同,量刑标准也不同。应注意的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通常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话,往往都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贩毒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此行为也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大的生命安全,对于此行为的处罚我国也是专门的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不同的克数所制定的刑法就会不一样,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职务犯罪的类型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做法的总称。分别按照行为方式分、按照侵犯的主客体不同分、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分:1、按行为...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缓刑的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拘役的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另一种为...


·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有期...


·高利转贷罪利率标准是什么
      高利转贷是指嫌疑人通过谋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让出去,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高利转贷罪。国家对高利转贷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高利转贷罪利率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下高利转贷罪的相关知识。高利转贷利率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什么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


·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吗 教唆犯如何定罪
      我们发现在共同犯罪当中,除了有主犯、从犯、胁从犯外,有些时候还存在教唆犯。于是有的人就直接认为教唆犯就一定属于共同犯罪。那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吗?这是很多人都容易弄错的地方,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吗教唆犯不都是共同犯罪人,这...


·行贿罪是否要判处罚金?
      一、行贿罪是否要判处罚金? 行贿罪是需要并处罚金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


·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只要涉及到诈骗,其实都是很恶劣的一种行为,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诈骗,在达到了相应标准之后,构成的刑事犯罪也是不同的。其中金融诈骗罪属于一类罪,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金融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1、在为金融诈骗...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一、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


·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的行为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在随着我国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入,并且随着法律宣传越来越普及,您对于诈骗罪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我们除了会识别诈骗的同时不上当之外,了解诈骗罪是指的行为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基本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等非法的方式阻止证人,在法庭上进行作证或者是指使他人做伪证的,这样的一种状况的话,将会构成妨害作证罪,这样的一种罪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是三年以上。《刑法》第三百零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