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一、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哪些情况下不予受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夫妻关系不好,长期分居,中间也不联系,久而久之,夫妻感情淡化,如果想解除夫妻关系,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或者向法院起诉。除了这两种办法,没有其他手段可以离婚。如果想办离婚快一些,走离婚登记手续方便些。
  
  


·离婚后可以私下协议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可以私下协议变更抚养权吗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


·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但对于离婚时确定好的抚养费数额,日后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增加的,只不过受到条件的限制。那么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


·离婚后协议还能公证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通过协商一致而签订的关于离婚事宜的约定,有时很多离婚的夫妻会选择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因为公证对于大众来说是一项具有较高公信力的操作程序。那么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呢?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离婚后协议还能公证相关知识。 一、离婚后协议还能公证吗?...


·重婚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同时和两人结婚,是会构成重婚罪的,这个时候,婚姻的受害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并且要求损害赔偿。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重婚罪的起诉状,供您阅读。重婚罪起诉状自诉人张红,女,54岁,汉族,大学文化,__市__服务公司副经理,住该所宿舍楼__栋_...


·一、夫妻在女方孕期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在女方孕期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


·单方面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处理?
      婚姻意味着两个人的爱情最终有了归宿,意味着两人将以一个家庭的身份在社会上生存,结婚后,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有。但在在速食爱情的当下,我们的婚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比较好解决,但单方面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了抚养权是女方想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了抚养权是女方想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


·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
      婚姻的核心本来就不应该是利益交换,而且我国制定婚姻法的本来目的是要维护正常和谐的婚姻关系。国家并不是要通过婚姻法来制约婚姻当中某一个人的利益问题,可是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以后,我们都知道新婚姻法对一些关键性,具有争议的,比如说财产分配问题重新进行了细分,结果就导致有一部分女人产生这样...


·婚姻无效事由消失后怎么办?
      有时候,尽管夫妻双方通过结婚登记建立了婚姻关系,但是这种婚姻是无效的,比如一方因为胁迫、欺诈而被迫结婚的。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展开调查,情况属实的话,法院会判决婚姻无效。那么,婚姻无效事由消失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婚姻诈骗要什么证据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以前有无登记结婚的记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