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二、离婚债务追诉期一般是多久?离婚债务追诉期一般是2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财务的分配和债务的区分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存在的债务,在本质上面是属于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另一方进行偿还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关于债务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了解。
  
  
  


·欠钱不还起诉胜诉后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胜诉后对方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胜诉后对方没钱的,可以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并在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进行处理。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


·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


·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能够申请得到贷款的也不只是只有银行机构,不过通常正规的办理贷款业务的机构对于申请贷款的当事人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都难以避免有些人恶意贷款。所谓恶意贷款,就是根本就不计划偿还贷款。有些人可能也特别的好奇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恶意贷款罪立案标准是怎...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
      在恶俗电视剧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节:一家之主因意外过世,但却留了一堆债务,然后一群地皮流氓去向其妻子要债。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此外,在实践中,债的消灭原因究竟是什么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


·合同转租违约书条款怎么写才有效
       合同转租违约书条款怎么写才有效 合同转租违约书条款,在租赁期间,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第一条...


·拖欠货款直接起诉承包商有用吗
      拖欠货款直接起诉承包商有用吗? 一、拖欠贷款直接起诉是否有用 从严格意义来说,诉讼是比较有效的能够解决纠纷的途径。现实中,如果当事人掌握了一定的证据,那么向法律提起诉讼的获胜可能性是较大的。 二、材料准备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什么是商号出借?
      什么是商号出借?商号所有人可以对自己所有的商号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和出借,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商号的出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急切的想了解商号出借的相关问题,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是商号出借? 商号出借是指商主体将商号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让与他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说到量刑规则,其实您应该都能够想到,这其实就是指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就《刑法》中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来看,每一个都是有自己对应的量刑规则,那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一、怎样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


·借条的担保人不应诉会怎样?
      借条的担保人不应诉会怎样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还款,只要签订的正规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法院是有权对其要求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严重的是会被黑户的。被起诉后,如果确定合同是有效的正规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如果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直到借贷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