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三方存单质押贷款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以相同,也可是不同。协议存款的利息要比官方利率高一些。通俗的讲,存款人把存单给了贷款人,贷款人拿着存单到银行质押,进而从银行得到贷款。
   二、申请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主体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3、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4、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担保法》和《质权法》规定,存款单质押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只有对存单办理核押无误的情况下,存单交付金融机构保管,出质人出具存单质押承诺书,填写存单质押明细表,将存单开户姓名、账号、金额、开户日期、期限(到期日),及密码等逐一填写完整。然后与客户签字质押合同。若为第三方存单出质,还应由第三方担保人出具担保意见书。
   三、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如果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违约或借款逾期未能归还借款本息,金融机构可以依法凭质押借款合同,将质押存单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用于清偿借款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我们了解其相关知识,方便以后去金融机构办理手续时用。若办理三方存单质押贷款,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若有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咨询绥化律师。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 一、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可以携带借条到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当中所规定的是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不是存在赌债等非法的情况,一般是可以利用借条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


·计算拖欠货款利息公式是怎样的
       商业发展中,企业之间总会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那么,计算拖欠货款利息公式是怎样的,计算公式就是有关部门依据现行法律对于拖欠货款的时间作为计算基础,从而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这类问题,关键就是地方部门是否完全依据计算公式来执行。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


·合同到期自动续签条款具体?
      合同到期自动续签条款具体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合同期限”、“无固定合同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存在书面合同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形式容易被修改,不太可靠,一旦发生争议,需要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如果有吸收公民存款的行为,那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的话该行为就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只有银行才具有这样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我国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吸收...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借条没写用途合法吗? 1、借条没写用途一般来说是合法的,钱款的用途可写可不写,不是借条的必备因素,其实不写的话也不影响借条合法生效。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


·公司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公司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一、公司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保证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


·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通过收购其它公司的形式,来提高行业地位,增加竞争力。被收购公司可能对外有债权债务,那么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购买公司后债务谁来承担?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购买公司过户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哪些...


·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挪用公款95万判缓刑有可能吗?
      挪用公款95万判缓刑有可能吗?可能的,只要满足其判缓刑的标准就可以了。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借款合同民事诉讼法法条是怎样规定的
      借款合同民事诉讼法法条是怎样规定的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利息、利率一定要在借据中写清楚。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写上是否支付利息及利率是多少,不然日后产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