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犯恶意欠薪罪怎么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单位犯恶意欠薪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恶意欠薪具有以下行为的应予立案侦查: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三、恶意欠薪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2、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且所支付的工资必须高于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符合本单位的薪酬标准,不支付或者是擅自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由司法机关或者是仲裁机关进行裁决,以获得属于自己的合法薪酬。
  
  
  


·借别人钱没有借条怎样要回来?
      借别人钱没有借条怎样要回来?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


·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担保?
      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担保? 一、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担保 要分情况。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


·债务人欠钱不还威胁我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威胁我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威胁我怎么办? 债权人遭受到债务人威胁的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认为有违法事实的,是会受理案件的。但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欠债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此时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申请...


·没有借条起诉能赢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如何执行?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如何执行?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 一、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 民间个人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一般月息在1%-2%之间,但是个别民间借贷机构给出的月息在2分以上。而按照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若超出四倍,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一些贷款机构为了...


·离婚兄弟间债务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
      离婚兄弟间债务妻子是否有偿还义务?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就有偿还义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要...


·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
      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 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理财,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将多余的钱存在银行了。更多人选择将多余的钱投在金银贵重金属、基金、股票、理财平台等等,也有一部分人会购买有价证券,这些投资方式得到的利息要远远高于把钱存在银行产生的利息。那么,购买公司债券流程具体有哪些...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有什么办法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 1、 委托债务人所在地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追收货款。 一旦通过自行友好协商不能收回货款,可以及时委托债务人所在地律师,与其沟通,寄送律师函,要求其支付货款,并听取其拒绝付款的原因。一般而言,外国进口商对律师介入还是比较重视...


·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有效吗
      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有效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有效吗 诉讼时效届满,还款协议还是有效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凭该协议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因为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的,债权人的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即借款过了诉讼时效才提起诉讼的,债务人提出已过诉讼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