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前财产如何保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前财产如何保护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年婚姻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证明何为婚前个人财产比较有效的方式有:
  
  (一)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
  
  (二)保留必要证据
  
  建议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
  
  特别提醒:离婚要提早准备 两招“防”财产转移
  
  第一招: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协议
  
  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第二招:清楚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时的法律权限
  
  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所以只要清楚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二、怎样确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要确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应按《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要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要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签定协商协议书,协议书中所确定的财产即为一方所有的财产,所签定的协议书,从双方签字时生效。对生的协议书也可以进行公证。
  
  对婚前财产,在关系明确的前提下,可申请财产公证,经公证的财产亦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如果认为协议或经公证的财产内容要改变,应重新签定协议书,重新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不经过法定程序,改变是无效的。
  
  夫妻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的协议,按《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是书面的,口头约定无效。
  
  如果夫妻间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的约定或公证财产归谁所有,应按《婚姻法》第十七、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处理。
  
  在离婚的时候,若是一方有转移、隐藏、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按照有关的规定来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对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而要是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也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
      老公出轨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 老公出轨了,当老婆有老公出轨的证据,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法院会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判离。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夫妻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但此时就不再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了,而是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案件立案规定是什么?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


·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变更,这里也就包括了涉外离婚额抚养费变更。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抚养费变更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领证了短期内离婚怎么办
      领证了短期内离婚怎么办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管辖问题1、 离婚诉讼一般由...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离婚后,不满...


·离婚管辖权异议是什么?离婚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怎么写?
      离婚管辖权异议是什么?离婚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怎么写? 一、离婚诉讼管辖的原则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2、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调解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调解吗?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一审或者二审,法院在开庭前都应该进行调解。因为,离婚诉讼的判决,是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


·一方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同时也对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此时进行协议离婚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不过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