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方与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施工方与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可以吗?是可以的。第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2、《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实践中,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针对具体项目的施工招投标活动,一般都应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总公司确定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可具体交由分公司来实施。在不违反招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应被随意认定为无效。第三、住建部在2014年8月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了八种挂靠施工情形,其中虽不涉及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揽项目的情形,但是在实践中,应关注到以下的常见违法操作类型,属于变相挂靠。即,施工企业总公司专门设立某分公司,而后交由某一挂靠老板负责经营,并由该挂靠老板对外通过某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该等情形类似于挂靠老板直接与施工企业总公司签订挂靠协议,而后在具体的项目中,通过项目部这一载体来实施具体的挂靠经营活动一样。只不过通过分公司的形式更为隐蔽,是通过分公司这一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平台来实施有关的挂靠经营活动。具体,也可归属于:“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挂靠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附属单位,而且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就要确认好那一方是属于负责人,并且在签订了之后还需要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总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失。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一般在工程合同中, ?工程发包人在合同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但就目前情况而言,许多的建筑工程承包人对于履约担保缺少一定的法律认识,但是履行担保金可以降低一定的风险。那么,关于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工程合...


·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往往会利用平时多余的时间去一些企业进行实习,但是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要离职时,离职的时候有工资吗?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除非实习前有约定公司不给你支付...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 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一、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给工资吗?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加班,但此时加班也是有限度的,而不能任由单位随意安排加班时间,这样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那通常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多久 用人单位和...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


·工伤作为我们工作中所受到的伤害
      工伤作为我们工作中所受到的伤害,我们可以向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那工伤带给我们的伤害是长久的,在一定时间或短时间内是无法治愈的。我们在这一期间内的生活怎么办呢,那工伤鉴定后工资标准有什么样的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


·道路竣工验收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需要的资料是:一、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三、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四、竣工图。《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并不是只是做室外工作的才会受伤!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伤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以及赔偿项目、标准,还有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内的工资结算。如何被评判为工伤的?工伤认定怎么认定法?怎么维权赔偿的?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一下,希望对在职朋友们和有需要的朋友们能够有所帮助。 一、...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明确要求单位提出申请的时效为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内,但对于劳动者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却另有规定。那实践中,如果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