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时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应当收集能够证明以下事实的人证、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二、孩子抚育费数额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归属,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确定,但是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必须能为孩子的成长发展提供一定的条件,并应当能够履行自己抚养义务,如果一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抚养权的变更。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5)相关财产...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在现代社会当中越来越多的人没有结婚,也不选择生孩子,但是在一些原因之下,他们是非常希望成为父母的,可能是因为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原因,没有办法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等到年纪大了的时候,知道了孩子的重要性,也想成为人的父母。如此收养一个孩子便是一个可取的选择。可是如果一个人在没有结婚...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其实现在大多数的家庭中仍然还是只有一个孩子,生育二胎的情况算是比较少的了。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在孩子尚未成年之前就有离婚打算的话,此时也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安排。那一般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 离婚后,哺乳期内...


·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有些夫妻签署离婚协议,和平离婚;但有些夫妻却因为离婚问题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夫妻离婚时有不同的表现,是因为他们通过不一样的途径离婚,选择的是不同的离婚方式。那么,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


·新婚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姻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


·夫妻3年不住一起是不是算自动离婚?
      夫妻3年不住一起是不是算自动离婚? 一、夫妻3年不住一起是不是算自动离婚? 夫妻3年不住一起不是算自动离婚,分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中的一个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


·如何通过法院离婚?
      一、如何通过法院离婚   按照以下程序通过法院离婚: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庭审,法院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3.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


·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普通事,淮安市淮阴区法院每天都会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引发争议的地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有一定原则遵循的,每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那么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相关资料为您做个介绍。 一、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


·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
      在女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通常法院受理了案件的,则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将起诉状和传票一起送达给男方,也就是被告。而在开庭的时候,则一般男女双方都是会出庭的,但也有男方不去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
      当公民、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相关国家有关的人员的侵害时,被害人便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国家也有义务给被害的人一定赔偿,《国家赔偿法》也是用来保障人民利益的,其条文也在不断完善中,那么2018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呢?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