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二、汇编作品的特点有哪些?1、集合性它是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集合。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以及作品的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如法规、股市信息、电话号码、商品报价单等。2、独创性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是构成汇编作品的实质条件。可否给予一部集合作品版权保护,不在于其汇编的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者对被汇集作品的选择、编排是否达到一定创作高度。例如,法律法规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但是法律法规的汇编如果在编排上独具特色,体现了汇编者的创造性劳动,就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三、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有什么不同之处?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合作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合作中作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分的。3、汇编作品以汇编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综上所述,作者完成汇编作品,要办理著作权登记,作者就是著作权人,拥有对汇编作品的所有权。这种作品不同于合作作品,其完成过程有独立性和创造性等特点。汇编作品往往是针对过去的一些作品的汇总编辑,作者不得侵犯使用作品的著作权。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 一、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2、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是可以的,商标做无效宣告需要: 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


·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
       一、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 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商标恶意抢注的问题非常的重视,正在严厉打击职业抢注的问题。这一问题已经对商标注册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恶意抢注的类型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


·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一、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专利使用权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


·合作作品中著作权人为谁
      一,合作作品中著作权人为谁共同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作者共同承担,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及于作品的整体,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平等(“平等”不是均等,合作作者可以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认为份额均等)。共同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①协商原则。...


·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 一、商标侵权行为有那些表现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卖商标类似算不算侵权
      算侵权。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首先从法律上这样的商标不会被核准。另外,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


·商标侵权是去本地公安局报案还是到侵权方报案?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1、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就是自己准备好资料,然后通过微信预约后,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申请登记。 2、所需要资料简要说明如下: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1、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法人...


·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的手续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著作权变更是指权益人将著作权中的财产移交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互易等方式,为了保护好权益人的利益,建议著作权变更一定要正规代理机构申请,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变更时需要原著作权证书,变更理由,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工商局营业执照等材料。  要办理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