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怎么投诉?
  
  ?一、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包括:
  
  1.字面侵权
  
  即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
  
  所谓完全相同,是指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其专利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均被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所覆盖,在侵权物中可以找到每一个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
  
  3.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使用的是上位概念
  
  侵权物中出现的技术特征则是上位概念下的具体概念,亦属于技术特征相同。
  
  4.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数量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
  
  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而且还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对方实施的已经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就是侵权。
  
  专利侵权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涉嫌侵权的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如果是经过专利权人授权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则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范围。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如果不是为了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教学或者自己使用,一般不构成侵权。
  
  
  
  
  二、碰到专利侵权怎么投诉?
  
  发现专利侵权行为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
  
  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
  
  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专利侵权会停止生产吗?
  
  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在发生专利侵权时,原告大多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虽然已经过三次修正,但从未对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做出过任何规定。而只规定了专利侵权行政处理中的停止侵权救济(第60条)和具有行为保全性质的诉前停止侵权程序性救济(第66条)。
  
  ①《专利法》中没有停止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原告的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基本上予以支持,其引用的法条,有的判决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18条,有的是第134条。
  
  停止侵权作为一种最基本的民事责任,通常观点认为:被告只要构成侵权,当然应当停止侵权。因而,以前人们很少关注它。但随着一些典型案例的出现,以及学界对专利理论研究的深入,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开始成为探讨的课题。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15条在列举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时,将“停止侵害”排在第一位。但对于停止侵害的具体适用问题,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尚有待于出台具体规则。
  
  因此,进一步研究停止侵权民事责任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于停止侵权的法律术语称谓,《民法通则》第118条、第134条和《侵权责任法》第15条使用的是“停止侵害”;学界中,多数学者称“停止侵权”,也有学者称“禁令”。
  
  在我国,权利人获得初步禁令与永久禁令有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行政部门也可做出停止专利侵权的永久禁令。
  
  从广义上讲,停止侵权相当于英美法上的禁令,包括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从民事责任的角度停止侵权仅指永久性的禁令。
  
  停止侵权“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禁令,它禁止的是将来的一种行为,是专利权人提起诉讼的首要目的,也是专利审判的执法重点。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 一、 专利评估方式: 1.收益法:专利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此方法针对已经产业化的专利比较试用,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都会首选收益法,由于无形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上面披露的各项成本,费用显示不完整,所以成本法不太适合;国内缺乏一个活跃稳定...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模板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模板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文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知名的注册商标可以让众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是消费者选择该项产品的重要依据。所以如果假冒注册商标,就会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情节...


·商标抢注法条都?
      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 一、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


·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吗
      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吗 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吗?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商标都是通过一定的图形方式表现的,那么可以使用文字作为商标吗?相信不少人都与我们有同样的疑惑,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文字商标是指用...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法院进行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理。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


·软企著作权登记最短时间需要多久
      软企著作权登记最短时间需要多久对于从事it行业的人来说,软件的著作权登记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现在各软件的开发速度都非常快,基本上本公司对于已经开发出来的软件,肯定是尽快的申请著作权登记才是最好的。因此软件的所有者和公司的相关人员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想必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


·恶意抢注原告商标会承担责任吗?
       恶意抢注原告商标会承担责任吗? 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 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


·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是多久?
      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是多久 一、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是多久? 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60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不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3)科学发现。如某天文学家通过观测发现了一颗新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等,这些都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4...


·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