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规定法院应该怎么公开宣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诉法规定法院应该怎么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一般在审判法庭内以开庭的形式进行。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当在审判法庭内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宣判。具备远程视频条件的,可以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宣判。
  
  另外,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应当以开庭的形式进行宣判。
  
  对于宣判的程序,《意见》规定,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公开宣判三日前依法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和公诉人(检察员)。
  
  而且,公开宣判三日前,应通过张贴公告、网站发布、电子屏幕显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宣判的时间、地点、案件的名称及性质等。上述公告应当张贴在人民法院公告栏或者群众比较集中、能够看得到的场所,以方便群众旁听。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最后我们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在法律上来辨识一下公开宣判和公开审理的,因为公开宣判的话等于就是法院在审理完毕之后,通过指定的渠道告知大家对这件案件最终的审理结果。可是,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有义务向社会各界公开宣判的。
  
  


·法律中对受贿罪成立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有些时候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但此时因为没有达到规定的金额或者情节,也是无法认定为受贿罪的。而在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还需要看实际的行为是否符合了受贿罪成立要件内容。那么法律中对受贿罪成立要件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


·开设赌场罪判缓刑是否能行
      一、开设赌场罪判缓刑是否能行开设赌场罪能否适用缓刑,需要根据具体的判刑,具体的犯罪情节,犯罪分子的悔过表现来确定。开设赌场的,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适用的刑种,如果被告人不是累犯,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


·法律规定刑拘批捕期几天?
      一、法律规定刑拘批捕期几天?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


·刑拘批捕后还有哪些程序
      刑拘批捕后还有哪些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


·怎么样才会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车票、船票、邮票等有价票证,这些票证都表示一定的货币数额,对于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邮电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上述票证,不仅直接给国家经济造成损失,...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性质的,但是都可能在判决前进行拘留,拘留也是有不同的含义的。那么,在我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吃野生动物不会判刑。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


·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对于非法侵占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达到了规定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侵占罪。而人民通常说的非法侵占罪其实也就是指的侵占罪。侵占罪的对象不限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还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及埋藏物。那么具体来说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