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能缓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能缓刑吗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根据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适用数罪并罚有以下三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必须注意,如果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为同种数罪时,是否应当并罚?对此,立法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通行的见解是,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同种数罪,原则上无须并罚,只要在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范围内作为一罪从重处罚即可以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刑罚结果与罪刑相适用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处,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简称之为“先并后减”的计算方法。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称为“先减后并”。犯罪分子如果有犯多罪的,那么就需要分别对所犯下的罪行定罪,确定了各个罪名的处罚之后,再按照数罪并罚的处罚原则计算最终需要合并执行的刑期。而此时是否能对其宣告缓刑,那么就要看在数罪并罚之后,还有没有满足缓刑的条件,若满足的话,那及时被数罪并罚了也是有作出缓刑的可能。
  
  
  


·拐骗儿童罪上诉状的刑罚适用规定是什么
      拐骗儿童罪上诉状的刑罚适用规定是什么1、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情节严重,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情节严重,拐卖妇女、儿童多人多次、造成伤亡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拐卖妇女、儿童...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一、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首先,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维持正常生活。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


·法律上刑事答辩状怎么写
       法律上刑事答辩状怎么写 法律上对于刑事答辩状的内容,主要讲些告罪、罪轻事情:犯罪处于犯位、发挥作用较;系首犯、偶犯主观恶性;存自首、退赃或取害谅解等依减轻、轻判处情形;表明认罪态度及判处缓刑(罪行严重)危害社情况;等等。刑事答辩状是相对于刑事自诉状而言的刑事答辩文书。 ...


·犯绑架罪从犯能缓刑吗?
      犯绑架罪从犯能缓刑吗?根据实际的判决结果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


·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刑标准是什么?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是怎样认定的?
      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是怎样认定的?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认定 构成本罪和帮助他人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犯罪,所涉及的考试都必须是法律所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在非法律规定的相关考试中,进行上述组织作弊、帮助他人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罚是什么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罚是什么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


·网络诈骗700万怎么判刑?
      日常生活中,人们接触到的诈骗类型很多,有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近一段时期以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这种诈骗方式隐蔽性强,手段多样,防范起来有一定难度。法院处理这类案件,主要根据金额判刑。那么,网络诈骗700万怎么判刑?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个普及。 一、网络诈骗7...


·验伤报告出来多久抓人 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的
      实践中,故意伤害行为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确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程度,之后才能做出下一步的处理。那一般验伤报告出来多久抓人呢?通常验伤报告中证明构成轻伤、重伤的,此时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才会说对行为人进行逮捕,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验伤报...


·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适用条件是什么?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违《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1、...


·抢劫罪十年最多可以减刑多少
      抢劫罪被判十年最多可以减刑五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