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选目标。犯罪形式表现为通过用以支付的电子货币、账单、银行账目结算单、清单等来达到窃取公私财产的目的。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网络病毒的迅速繁衍,对网络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3、高技术侵害。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陷入瘫痪、以造成最大破坏性为目的的攻击行为。4、高技术污染。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面广、速度快,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二、网络犯罪的新形与防范措施是什么?1、积极开展良好的网络文化教育。众所周知,计算机和网络是近几十年高科技发展的产物,青少年一代是计算机网络的主要学习者、应用者乃至创造者。网络不仅在丰富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还在社会文化观念中渗入新内容,这对正蓬勃成长、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如果把握不好,他们的身心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适时改革教育体制,增加新的教学内容,树立与时代合拍的价值观、人生观以适应网络时代的需要,对于防范青少年实施网络犯罪是至关重要的。2、注重树立和培养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当今社会几乎人们的所有行为都或多或少地接受着道德规范的调整,网络行为自然也包含于其中。加快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强化网络技术防控。由于网络犯罪者往往都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因此防范网络犯罪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技术上的较量。怎样才能使计算机网络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建立起较为有效的防御体系呢?到目前为止,所采用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运用预防与杀毒相结合的办法对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犯罪;二是通过设置防火墙和和采用主体识别及验证技术对付网上金融犯罪;四是设置具有能够记录各种犯罪证据并能保存完整证据以备事后查询的软件系统对抗网络犯罪的反侦查行为。3、大力完善防治网络犯罪的法制措施。虽然针对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立法在很多国家已有许多,例如我国1997年新刑法即对计算机犯罪做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相对于不断扩大和翻新的网络犯罪已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再很好地适应网络犯罪发展变化的需要。为了对付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势在必行。有很多网络犯罪活动当中的这些黑客,其在计算机领域内的专业知识确实是异于常人的,只不过没有把自己的专业技术用在正规的途径上而已。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几乎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及国家安全的首要任务,保护网络安全是世界各国都高度关注的问题。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盗窃罪没有直接证据能定罪吗?
      当我们发现我自己的钱财物被偷了的时候,首先我们应该先看看周围人群的表现,然后确定嫌疑人,那么当我们确定嫌疑人后却没有嫌疑人盗窃的证据的时候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关于盗窃罪没有直接证据的相关知识。 一、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


·诈骗罪共同犯罪辩护词是什么样的?
      如今网络诈骗、电信电话诈骗成为了不法分子诈骗的新手段,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都是团伙作案的,其中就包括主犯和从犯。如果律师为被告代理案件,就得写一份辩护词。那么诈骗罪共同犯罪辩护词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诈骗罪共同犯罪辩护词 ...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未成年人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未成年人主要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此时对于其中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犯罪的时候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很多人并不了解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诈骗罪,浙...


·一人轻微伤算寻衅滋事罪吗
      不算寻衅滋事罪。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破坏性采矿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1)对全国有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2)对采矿权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授予采矿...


·被刑事拘留37后被未批捕怎么办
      被刑事拘留37后被未批捕怎么办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如果出现提问中的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包括什么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


·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说到自首与立功,相信您都知道这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定的量刑情节,但在诉讼过程中对自首与立功进行认定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换言之要想减轻或从轻处罚并不简单。但在司法实务中究竟这个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是那么影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刑法第六十七条 ...


·抢劫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根据量刑标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最低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具体的量刑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