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试用期个人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进行期之后,不可立即走人。需根据有关规定,提前30日内提交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上交。否则,劳动者因个人情况提出指令的,就会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费用。至于辞职后立即走人的情况,一般用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出现。这种情形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知道由于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并且以工作工龄为基准,能领到当月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二、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不管单位是否已经按照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的规定,给职员缴纳了社保,对于提出离职请求,并且被受理的,离职手续在办理之后,都不能直接的就走人,还需要按照规定,先交接完自己的工作。对于单位应该缴纳社保,但是却没有缴纳的,此时即使职员已经离职,也必须要按照约定给职员缴纳社保。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复发有停工留薪待遇吗?
      工伤是一个令人谈之色变的事,而遭遇工伤复发的职工更是不幸运,我们知道,一般的工伤即使受伤,也会有停职留薪的待遇,但是工伤复发的状况有所不同,在一般的工伤认定为结束后,工伤员工就会回到企业进行工作,但是如果该员工在原岗位又因为原来工伤而受伤,就属于工伤复发,工伤复发的鉴定比较严格。...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 这应该是属于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


·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涉及到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明确解除时间,这关系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等...


·工程招投标程序是怎么一回事?
      工程招投标程序是怎么一回事?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念及类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建设工程发包人单方面阐述自己的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向多数特定或不特定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等承包人发出邀约邀请,被邀请人向发包人发出邀约,进而由发包人从中择优选出交易对象并作出承诺的行为...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的处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


·厦门市2023年工伤待遇具体是怎样的?
      厦门市2023年工伤待遇具体是怎样的? 一、厦门市工伤待遇具体是怎样的? 厦门市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1、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外》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些小企业,不仅不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而且还时常拖欠工资。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工人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确定企业存在违规的话,劳动监管部门会要求其向工人支付赔偿。那么,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拖欠工资不签劳动...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一、工厂倒闭后员工的工资怎么结算 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需要办什么手续?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需要办什么手续?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