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5、认定结论;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书的效力
  首先,从证据法角度看,认定工伤决定书在民事诉讼中也是一种证据,法官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享有是否采信的裁量权。工伤保险法律属社会法的范畴,但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仍然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九条并未把认定工伤决定书纳入具有预决效力的证据范畴,但我们认为,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其次,从救济途径看,对未生效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定工伤决定书生效后,即使有错,《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均未赋予救济途径,当事人只能在民事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不予采信,对这最后的、唯一的救济途径,不应彻底封闭。在民事诉讼中,虽然不能宣告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效,但可以决定不予采信。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可以补办吗相关内容,工伤认定书遗失了只要提供现有的材料是可以补办的,如果我们在工伤后用人单位不为我们申请工伤鉴定,我们也是可以自己向国家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对我们进行赔偿,我们也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的,工伤鉴定结果也可以当作证据呈上法庭的。
  
  
  


·入职三天被辞退了可以讨要工资吗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可不可以讨回工资?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涉及到认证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具体如下: 1、需确认是否办理过任何入职手续,或保留在该酒店工作的任何证明(当然,你并未签订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


·建立劳动关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建立劳动关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如果再问您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有两种角度,第一种是用人单位角度,当然,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一种是劳动者角度,但是一般提出这个问题的大多数都是劳动者,这个问题我们是可以解答的,因为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拖欠工资多久合同自动无效
      一般来说推迟30天构成违法,合同无效。拖欠工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要求解除。拖欠工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首先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解除合同是用法律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各地的社保局在受理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相关的凭证才能够顺利的展开工作的。因此这就需要员工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交和工伤认定相关的材料才可以,材料准备不齐全的情况之下,社保局肯定是不会受理并且需要补充证据的。那么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呢?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


·将公司讨要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费计算公式1、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3、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二、加班工资规定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1、《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会决定工伤劳动者最终可以获得多少伤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工作鉴定的流程不熟悉,不了解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提供劳务是可以起诉工伤待遇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能打旷工吗
      按劳动法的规定不算是旷工。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如果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上班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