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各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会因当地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相应的政策而有所不同,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那么,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其具体的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的我们将为您解答。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17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5142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7548元/年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218元/年,3851.5元/月,126.62元/天
  
  6、死亡赔偿金:城镇24309×20=486180元,农村10117×20=40元
  
  7、丧葬费:46218元/年÷12×6个月=23109元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09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117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09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117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09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117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5142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24309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5142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5142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548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23109元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09元/年×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117元/年×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09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117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09元/年×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117元/年×5年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上文就是为您整理的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中的数据可能会根据江西省每一年的人均收入及人均消费支出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想了解


·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一、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公民是可以主张作为从轻情节之一,是否获得轻判由法院确定。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法院没有判决,你交什么罚金。但要是为了能够从轻判的话,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 罚金...


·行人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吗
      法律要求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要造成了巨大损害的,那么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一般情况下能够造成巨大损害的就是机动车驾驶者了,除此之外,行人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提到交通肇事,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有“车”的一方,而交通肇事的受害方往往是血肉之躯的行人,而提到刑...


·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
       一、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 辩护词通常情况下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


·一、交通事故人被车撞伤有什么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人被车撞伤有什么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被车撞伤有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医院诊断的证明,还有就是正规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发票,确定一个赔偿的数额,交通事故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你有责任才需要赔偿,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 你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


·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时,此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理赔。但此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条件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票面数额累计五...


·交通事故的认定,除了需要调查交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故当事人
      交通事故的认定,除了需要调查交通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事故当事人当时的主观状态,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为此,我们整理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的全文,供您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


·哪些情形下房屋赠与免交个税
      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虽然当事人之间可能是无偿赠与,但由于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就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相应的过户税费,其中就包括了个税。但在一些情况下房屋赠与免交个税,那究竟哪些情况可以不用交个税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形下房屋赠与免交个税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时会出现一方全责的情况,但是此时若出现交通事故负责方死亡的情形,又该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和索赔呢。就着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