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该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该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先发生房屋租赁的事实,而在此之后才发生房屋买卖的交易。但是即使之后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他人,也不会对原来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造成影响。但此时买受人可能会以自己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进行抗辩,但出于对承租人的保护,此时才会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之前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也会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
  
  
  


·一、一房多卖保全申请的措施有哪些?
      一、一房多卖保全申请的措施有哪些? 一房多卖保全申请的措施主要就是房屋查封,而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作为购房人,只需准备好委托书、商品房购买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委托开发商办理即可。办理过预登记手续后,就说明房产局对所要交易的房屋的合...


·房屋他项权注销内容如何?
      房屋的他项权首先需要自己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办理,办理之后,交给银行,银行经过核对等一些列的过程之后,给你放款,你拿着全部的价款到房地产开放商处买房子,然后每个月就需要还一部分的按揭。等还完了所有的钱就要到银行那里把证拿回来注销。关于房屋他项权注销内容如何? 一、房屋他项权注销内容如...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1.房产证产权变更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


·离婚后买房按揭是算首套房吗
      一、离婚后买房按揭是算首套房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


·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却是当前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双方在结婚后买房,然后由一方还贷,如今离婚了,那么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财产认定 1、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有两个:一是建设楼盘已经峻工并通过验收;二是开发单位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房屋登记部门才能够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与此同时,据相...


·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怎么写?
      广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有十多年的历史,管理已经十分规范,对于在广州租房的打工人群来说,可能还是不了解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要怎么写,又是否和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所区别?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一个范本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版) 一、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抚养费用,有房贷并不能够成为普及普遍费用的理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在一般情况下现在偿还房贷也已经是夫妻在生活当中需要长期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所以在生活当中,很多夫妻甚至在房贷都没有偿还完毕的情况之下感情就已经破裂。如果是属于这种情况的,房产在分割的时候就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简单了。如果不太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话,可以结合我们的资料来认识一下离婚房子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