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能进行分割。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1、处理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来说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2、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措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二、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解决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
   3、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要是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应该怎么处理呢?上文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您遇到自己的配偶伪造共同债务的,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爱对方,而视而不见。否则的话,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二十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二、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


·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小写:US$)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____...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现在很多法律纠纷都是民间借贷引起的,其根源就是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才起草借款借据时,过于随意,导致在还款时,会被另外一方找出漏洞,从而双方产生纠纷,避免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起草有效的借款借据,那么,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具体要求如下: 一...


·客户拖欠货款半年玩消失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半年玩消失怎么办? 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和事...


·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且大多数存在与平等主体之间
      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且大多数存在与平等主体之间。为了维护市场秩序,需要具体债务由谁承担,债权由谁享有,一般来说,债权人和债务人会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关系。婚姻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比较特殊,无法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新婚姻法婚前的债务能否转化为共同债务? 一、现行...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一、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吗?
      用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是犯罪吗?现在贷款成为了很多社会人士的首要选择,贷款的人多起来,自然也会有想要投机取巧的人,用假购销销合同骗取贷款,这样的做法是触犯了法律刑法的,那么对于这样的做法会受到什么惩罚呢?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用假合同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一、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还是可以贷款的,贷款跟网签备案合同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一、股票与债券的定义 1、股票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除以总股份数...


·立案侦查欠款人自首怎么处理?
      立案侦查欠款人自首怎么处理? 一、立案侦查欠款人自首怎么处理? 立案侦查欠款人自首就意味着侦查的结果已经完成了,那么就会对相关的案件来进行一个移送给检察院,看是否达到起诉的标准,进而继续一个审查活动的诉讼,当然自首的这种情况还需要审查一下是否存在着冒名顶替的现象。 1、接受...


·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一、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