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1、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二、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广大租客一族该知道,租金不受法律制度的控制的,租金没有上限,有些人租房子的租金每个月可能就高达上千元,那出租人单方面解租会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这也没办法统一在这里一一列举,而且,出租人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单方面解约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及其优点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


·家装合同违约金最低是多少?
      家装合同违约金最低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
      合同诈骗怎么写报案材料正常来讲,在针对时应在报案材料里面描述清楚事情的经过和已有的证据材料,同时清晰表明所有的线索材料;但一份报案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到得到办案单位的受理与立案,特别是标的较大的案件,一般都会委托专业经济犯罪报案律师代理撰写报案材料及立案沟通部分;二、经...


·合同的审核要点和技巧分析?
      合同的审核要点和技巧分析? 一、审查合同? 拿到一份送审合同,一般是按如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


·合同纠纷的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
      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 一、出版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二、基本规定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


·一、三个月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吗?
      一、三个月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吗? 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在三个月内随时辞职走人,但是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经营指的是有特许经营权的商家授权给其他商家,让其使用自己的专有商标、技术等商业相关无形资产。部分为连锁商家的进行特许经营后,受许者可以加入这一整体,拥有营销培训,会有顾客直接上门购买,无需白手起家,避免亏损。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以下是签...


·违反竞业限制解除合同是什么意思?
      随着行业竞争的白热化和人才流动的频繁化,许多企业为了在核心人才流失的情况下,确保研究成果、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等关键性竞争手段不被窃取,纷纷采取了竞业限制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那么,违反竞业限制解除合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一、竞业限制的性质和目的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