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贩毒多少克以上死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贩毒多少克以上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另外,各省有更为具体的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如遇到此类情形,建议将具体的情况向律师咨询,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二、贩毒构成犯罪有可能判缓刑吗《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由此可见,情节一般没有严重情节可以判处缓刑。三、教唆未成年人贩毒怎么处理近年来,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罪活动,成为影响我国禁毒工作成效的突出问题。对利用、教唆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和教唆者,要依法严厉打击,该判处重刑直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对于被利用、被诱骗参与毒品犯罪的特定人员,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时候,需要看行为人是否是明知道是毒品,还进行买卖交易,此时不要求明确的知道贩卖的是哪一种毒品,同时对贩卖毒品的数量也没有要求,就可以以贩毒罪论处。但在之后判刑的时候,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当然毒品种类和克数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好请假的,只要监狱机关走请假流程就可以,以下是请假需要注意的问题:1、请、消假管理。无正当理由社请假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必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一周内的由辖区司法所批准;一周以上含一周的,由辖区司法所填...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哪些
      不管是针对怎样的犯罪,其实法律中都是对具体的行为方式作出了规定的,在实施了该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之后,如果同时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这才可以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方式是什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使用伪造的信...


·认罪后开庭做无罪辩护吗?
       一、认罪后开庭做无罪辩护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所以即使被告人当庭认罪的,只要辩护律师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辩护律师依...


·非法集资要30人吗?只有30人以上才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要30人吗可以理解成不够三十人的非法集资犯罪吗。答案是触犯了法律的,非法集资如果是人数不到30,但是数额在20万以上,一样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那么我们要怎么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呢,非法集资有什么特征呢?本站我们为你做以下整理。 一、国家法律政策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


·中国人在日本犯罪如何处理
      中国人在日本犯罪如何处理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日本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减轻处罚。也就...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什么判刑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接到陌生人的电话、或者收到陌生的短信来向我们推销某种东西,这时您应该能够感受到,我们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被他人泄露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未经本人允许而将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属于涉嫌侵犯公民隐私罪,法律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什么判刑,目的就是加强个人信...


·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 第二,认罪必须处于犯罪人的自愿,而且自愿认罪的态度还直接影响从宽幅度。 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第四,认罪针对是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对于当...


·故意伤害他人的人会被判处刑罚吗?
      故意伤害他人的人会被判处刑罚吗?会的,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某些经济上有困难的群体有了错误的违法想法之后就会产生去抢劫谋取生计的念头,很多罪犯为了让自己的罪行得逞可能会在抢劫的时候拿着刀进入别人的家中,那么, 持刀入室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其实已经很严重的抢劫如果再加上持刀和入室的情节就需要在原本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徒刑年限。下面来看看...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主刑当中的具体种类,同时也是那种处罚比较轻的,当然往往针对犯罪较轻的罪犯,才能被判管制或者拘役。法律中对管制和拘役的期限规定不同,那到底我国对管制是如何处罚的,而拘役的刑期又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