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中针对同一事项真的只能提起一次行政复议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征地拆迁中针对同一事项真的只能提起一次行政复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申请人一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但实务中会出现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为条件答应变更或撤销原行政行为,一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又拒绝撤销或变更,对于此类情形一味不再受理不符合立法精神。  故《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例外情形,“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申请人确实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其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而不能以曾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为由而不予受理。  征地拆迁中,就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国土局的征地批准报告、土建局的项目批准报告等,对其中的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需要注意的是,通常同一事项只受理一次。
  
  
  


·登记结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
      登记结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这其实也可以说是去民政局申请登记。而此时,自然也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当事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这样在符合条件、提供了相应材料的情况下,才能顺利的拿到结婚证。那究竟民政局登记结婚流程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莒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莒县在山东是属于一个重点被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的,这跟莒县本身的发展历程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莒县如今也是有很多重大的工程项目正在准备的过程当中,其中有些工程主要是会占用到莒县当地农户的土地的。所以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主要就是,莒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莒县农村征地补偿标...


·最新辽宁省盖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盖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异地公安机关在进行传唤的时候,是属于不合法的程序。派出所异地传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犯...


·土地使用权少了20年是否合法?
      土地使用权少了20年是否合法?土地使用权少了20年是合法的,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是自土地转让之日进行计算的,但还需要进行开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在办证时的期限是会少点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


·目前楼市热度不减,许多地区发布了限购限贷政策,但宁波市买房政
      目前楼市热度不减,许多地区发布了限购限贷政策,但宁波市买房政策仍然相对宽松。大多数人认为买房比较保值并且大有升值空间,购买房屋不仅可以供人居住,也是一种稳健的投资,所以在财力充裕的情况下,许多人仍想购买二套房。那么,宁波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能用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旧堡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大孤山街道办事处(崔家屯村、谢家...


·徐州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徐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无论哪里,如果因为土地被占用,肯定会得到的,相应的征地补偿,那么徐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徐州当地政府表示,根据徐州每户占用土地的类型,水田和旱田等项目的方式来进行赔偿。详情请看下文。 (一)征地补偿 1、 征...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实践中不少企业也遇到过被征地的情况,尤其是那种带有工厂的企业,此时被征地,就需要对企业做出相应的补偿。那么企业征地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有哪些法规依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


·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
      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征地现象日益频繁。可是由于广大西北地区经济的欠发达,人们对于相关的知识储备不足,对于土地征收补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武威市凉州...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在过去的时候,我们国家农村的发展都是集体发展模式。土地使用权等权利都是归集体所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当时更好的发展。但是,现在国家经济水平得到提高,农村的发展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现在的农村都在进行分户,然后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