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一、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六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注册资本对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公司在成立之初必须要有足额的认缴资本,但并不意味着必须在成立之初,就将所有的资金都实缴到位。日后如果注册资本需要进行变更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
  
  


·500万元的注册资本属于哪类企业?
      500万元的注册资本属于哪类企业?500万元的注册资本属较大规模类型的企业,因为在我们国家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类型的企业的话,它的注册资本相对来说都是比较低的,所以以注册资本它所反映出来的就是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它的规模大小,其他类型的性质的话有不同的划分。公司类型的划分维度很多,常见...


·高新企业融资现状是怎么样的?
      高新企业融资现状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从注册,成立,到运营,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是非常之巨大的,不管是从事经济活动,公司的人事工资发放,项目合作等等一切的活动都离不开资金。所以企业都是通过融资的方式进行筹集资金的。一个公司的稳定情况,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融资能力。那么高新企业融资现状是怎...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内容如下: (一)电网企业集体企业与东北试点地区集体企业经营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从经营情况看,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集体企业普遍经营正常,主要围绕电网主业,以电网建设、电工设备制造和其他服务业为主,企业经营基本稳定,形成围绕电网...


·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
      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不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会采用各种合法手段来改善经营,降低自身风险,提高经营利润和自身在同行中的地位,企业融资管理就是其中的一种。那么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 融资管理是企...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在我国,为了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董事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董事长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决定,需要对于董事长的职权作出相应的规定,一方面可以确保董事长的职权行使,另一方面也对董事长的职权作出限制,这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在我国的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


·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
      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 在现阶段许多公司发展越来越好,都纷纷开始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有许多注意的问题,设立分公司可行性报告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可行性报告中我们需要了解到的问题有很多,为您解答。 成立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根据现有的公司资源和市场发展情况看,现有的经营发展空间已经...


·侵占公司资产一千万判多少年
      侵占的数额达到一千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公司融资股价会涨吗?有多大影响?
      公司在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后,会考虑扩大规模,公司自身资金如果短缺,就会面临融资的情况。需要考虑的是,公司融资对自身的股价有什么影响?公司融资股价会涨吗?本站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探讨公司融资与股价之间的关系,为您提供帮助。公司融资股价会涨吗?有多大影响?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任何一个公司来说都不是一件小事,这其中涉及到各种材料的准备和各种公共资料的变更。那么如果一个公司真的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手续需要办理呢?接下来就给您详细描述一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流程。 一、...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其有独立的资产,能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就实际情况而言,公司资产的来源主要是股东的出资,而存在着一些股东按照既定的约定交纳出资额的情形,对于这部分还没有缴纳的出资额,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一、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