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内购车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内购车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另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二、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整体来说,不一定只要是婚内购买的机动车就绝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把感情和金钱区分的相对来说比较纯粹,另外就是,很多人虽然是婚内购车,但购买机动车的资金来源于父母,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机动车的归属。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交通法无证醉驾怎样进行处罚
      新交通法无证醉驾怎样进行处罚 终身不得增驾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一、交通事故骨折算什么伤?
      一、交通事故骨折算什么伤?我国《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规定: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属10级伤残,但是不是伤残要做伤残鉴定才知道的。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在没有功能性障碍时,是无伤残等级的。而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一样,是需要员工在伤情恢复之后才能...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就应当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具体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和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上面可能有细微的差异。那到底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


·受害人或其他知情人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
      受害人或其他知情人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二、交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三、交警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四、肇事者被交警抓获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责任。...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法规相关说明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的旅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无意损坏交通设施但是设施却坏掉的情况发生。对于初次遇见的人,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法规相关说明的内容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本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


·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损失?
      交警对事故现场勘察完毕后,会在十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里面划清了事故责任。有时候,事故的发生双方都有一定过错。车主购买交强险,首先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然后再用商业险补充。那么,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损失?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同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如...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延期交房包括两种情况: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的标准?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的标准有哪些(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


·现在交通便利
      现在交通便利,出行也不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但是相应的肯定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交通事故在生活中频繁的出现,使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不过人们都会缴纳保险来以防万一,那么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限是多久?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