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单亲妈妈抚养费怎么获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单亲妈妈抚养费怎么获得?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提起诉讼。按民法典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方式是什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1
  
  三、抚养费怎么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除了需要对共同财产等进行分割外,还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进行确定,不享有抚养权一方对于未成年子女依旧是有抚养义务的,因为就算是离婚也不能割舍双方的血缘关系,但是如果是子女已经成年的,抚养费就可以直接由父母支付给子女。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夫妻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分为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我们为您整理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具体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


·申请离婚时如何离婚财产保全?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双方应当享受的权利,但是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有些人为了使另外一方可以少分割财产,从而对应该分割的离婚财产进行转移或者隐藏、处分等等,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另外一方的财产分割,还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对此利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就可以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那么如何离婚财产保全呢...


·俩夫妻分居两年是不就自动离婚了?
      俩夫妻分居两年是不就自动离婚了?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


·夫妻起诉离婚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夫妻起诉离婚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在法治社会中,有些人可能因为经济原因不能请律师而导致利益受损。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国制订了一套符合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那么,夫妻起诉离婚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起诉离婚法律援助是否可...


·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未婚生子其实对自己、对孩子来说都是比较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如果说孩子生下来以后,作为孩子的父亲又不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对于孩子的母亲来说就是不公平的,而且男方这么做其实也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父亲拒付非婚生子...


·离婚开庭两次的情况。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
      离婚开庭两次的情况。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


·离婚后,孩子姓氏的更改
      1.原则上父或母一方是不能擅自变更孩子姓氏的。 依据:《最高法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1981年8月14日)认为“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  2.父或母擅自变更孩子姓氏的,另一方可以要求...


·什么是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钱?
      离婚如果是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且能进行有效沟通的,一般情况下都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但是夫妻双方如果在财产或者子女的抚养权方面有争执,这时通常会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要经过法院受理的,需要交一定的费用,那什么是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钱?一、 ?什么是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钱? ...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


·现在离婚官司好不好打?
      离婚诉讼在我国诉讼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很多人都在考虑所涉及的离婚官司是否自己就可完成,如果当事人自己就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一问题就会不再考虑增加费用去请律师。那么,现在离婚官司好不好打?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并没有统一的回答,具体需要根据许多因素进行判断。 一、离婚官司是否好打 离...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