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和签合同。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分公司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合同签订主体。除非相关法律或招标方有特别限定,分公司能够参与投标;如对于资格有要求,签订相关协议应以总公司名义;至于使用哪个账户,能够由总公司根据需要决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二、招标人的条件都有哪些?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三、分公司的特点有什么?《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综上所述,在工程建设领域,总公司应该负责项目的招投标,签订招投标合同,作为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这样的权力,按照规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才能从事招投标,分公司是没有这个资格的。当然,有些总公司签订合同后,可以交给分公司具体执行。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股东吗?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股东吗?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股东吗? 股东没有参与不知情的话就没事。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最高法对公司法中股东退股规定如何?
      最高法对公司法中股东退股规定如何?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公司法就是为了公司企业而订立的,我国有两种传统的公司类型,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都要求设立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章程,是公司必须遵守的内容。那么最高法对公司法中股东退股规...


·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


·企业注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注销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授权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印监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还所需要一些银行的表需要盖章。《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南京集体企业拆迁安置办法有什么内容?
      南京集体企业拆迁安置办法有什么内容?企业拆迁在我国法律上是有着规定和说明的。因为拆迁涉及到土地的归属,并且一旦企业拆迁那么他们就需要重新选址,所以还涉及到了其它土地的买卖。而更加特殊的情况就是集体的拆迁了。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所以企业拆迁后收到的约束也不尽相同,那么在我国南京...


·国有企业融资贸易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融资贸易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各企业为了适应时代的潮流和经济市场的竞争。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会不断的进行改变和转型,在我国,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可以选择的融资方式也是比较多的,不同性质的企业,在融资方式上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国有企业融资贸易...


·不是股东的公司董事产生方式有哪些?
      不是股东的公司董事产生方式有哪些?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二、董事的任免机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为3~1...


·催收公司有权起诉吗
      如果贷款机构委托授权给第三方催收机构,那么第三方催收机构就有权对贷款人进行起诉。但第三方催收机构没有受到委托时,就只能对贷款人进行催收。贷款机构或第三方催收机构极少会因为欠钱不还去起诉贷款人,因为起诉花费的时间较长,对于这些机构来说费力不讨好。这些机构一般都是采用催收的方式来让贷...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通常银行为了保障债权的安全而寻找优质借款人,而资金需求较大的中小企业往往受限于资产规模而没法满足银行对优质借款人的审核要求导致不能获得足够的融资,由此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的公司法人应运而生,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中小企业...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如果公司决定要对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话,那么在变更之前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做表决以后,才可以对变更的事宜进行操作。并且新法人也是需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的,变更的时候,作为股东们来说是需要准备好一些资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变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