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二、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 ;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生 。在我们国家,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两个不同的状态,可能所导致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图的不同,所以会导致量刑的不同,而从刑法规定上来说,犯罪中止的话,自然是比照既遂犯来进行从轻处罚未遂的话,处罚相对于中止来说更加严重。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法的权力,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流于形式。比如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


·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哪些?
      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哪些?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


·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个人信息与隐私怎么界定
      一、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法律中规定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不过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中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


·最新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特殊的,所以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地区,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仪器来看看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


·如何区别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如何区别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


·刑事申诉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申诉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与相关罪责的区分 ...


·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在单独犯罪中,行为人只要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就可以构成犯罪中止。而共同实行犯中的各犯罪人的行为已相互联系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处于整体行为的有机统一体中而与犯罪结果具有因果关系,这就决定了每个共同犯罪人不...


·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我国制定的刑法作为一部办理刑事案件的实体法,是需要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的,所以通过刑事诉讼法也能够看到我国的法制还是比较发达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才有利于保障刑事案件当中各方人员的基本人权。接下来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我国关...


·聚众斗殴罪能减刑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因为聚众斗殴而被判处聚众斗殴罪,在刑法的处罚期间,犯罪人员因为具有减刑的情节,而被准许减刑,然而减刑的年限是有限制的。那么聚众斗殴罪能够减刑多久?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我国关于减刑的规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