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扣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被公司劝退是否有经济补偿劝退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而不是劳动者认为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但前提是劳动者要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上,每月工资都打到银行卡上有工资凭证,足以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还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因此,既然公司明确表示劝退,劳动者可以主动出击,依据上述理由,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个月工资)。劳动者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这要看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有多少。根据有关规定,超过一定的金额之后,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就需要承担个税。若是经济补偿金并没有超过这个金额标准,则就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有哪些方面
      劳动纪律有哪些方面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


·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可以离职吗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但是哺乳期的妇女可以主动提出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一、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一、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是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确保用电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电气工程贯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确保用电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电气工程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其施工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整体建设质量,因此,有效控制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在严谨的施工完成后,为了落实工程质量和后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 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可以与这些季节性用工签订期限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1、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


·劳动法公司辞退老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一般有多长?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一般有多长?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于是,与之配套的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很快。装修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的商品房的使用效果和美观程度,在人们审美不断提高的今天,更有必要对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提出要求,那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


·在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待遇?
      在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待遇?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其它劳动合同只是期限上有所不同,在其它方面仍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当出现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因此,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或劳动...


·什么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说起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有建立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解除的。此时又该如何来解除劳动关系。我们马上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